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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预警信息 处理权限下放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23
点民政[2021]5号关于宜昌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预警信息处理权限下放通知各乡(镇)、街办民政办: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和我区社会救助工作需要,为便于基层民政办更好操作、管理平台反馈的社会救助预警信息,从发文之日起,我局将宜昌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城乡低保、特困、低收入等社会救助预警信息处理修改权限下放至各乡(

  点民政[2021]5号

  关于宜昌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预警信息

  处理权限下放通知

  各乡(镇)、街办民政办: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和我区社会救助工作需要,为便于基层民政办更好操作、管理平台反馈的社会救助预警信息,从发文之日起,我局将宜昌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城乡低保、特困、低收入等社会救助预警信息处理修改权限下放至各乡(镇)、街办民政办,现特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处理

  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安排专人规范操作平台信息,对平台反馈的预警信息按政策规定及时处理修改,从系统预警反馈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处理完毕并上报。

  二、处置备案

  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将处理预警信息的原始资料整理好后归纳入档备查,相关佐证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于每月30日前将处理预警信息的复印件报区救助局进行备案。

  三、监督管理

  1.预警信息要按政策和要求规范处理,不得随意和超时处理。

  2.区民政局将对预警信息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月发布预警信息处理台账及督办通报。

  3.对未按政策要求规范处理的,区民政局将把处理台账及督办通报抄送各乡(镇)、街办纪委,情节严重的抄报区纪委。

  点军区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

宜昌市点军区民政局办公室202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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