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12-30 加入收藏
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鄂工商法〔2016〕142号各市、州、县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已经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本指导标准未尽事宜,请按《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鄂工商文〔2006〕137号)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试行办法》(鄂工商规〔2011〕285号)执行。湖北省工商局2016年12月30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鄂工商法〔2016〕142号.docx鄂工商法〔2016〕142号.pdf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docx

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

鄂工商法〔2016〕142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已经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本指导标准未尽事宜,请按《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鄂工商文〔2006〕137号)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试行办法》(鄂工商规〔2011〕285号)执行。

湖北省工商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