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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30 加入收藏
各有关单位: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省本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含医院建设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二、检查重点(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检查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将经营者在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和奖项荣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活动等问题。(二)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三)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三、实施方法及时间安排(一)重点抽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交易的省本级项目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共抽取项目50个,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0个(含医院建设项目),交通工程项目15个,水利工程项目15个。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抽查活动,抽取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工作。(二)调查处理(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三)结果公开(及时)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并将联合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9月30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省本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含医院建设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检查重点

(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检查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将经营者在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荣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活动等问题。

(二)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三)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三、实施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重点抽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

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交易的省本级项目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共抽取项目50个,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0个(含医院建设项目),交通工程项目15个,水利工程项目15个。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抽查活动,抽取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工作。

(二)调查处理(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

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结果公开(及时)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并将联合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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