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批准,现将《伍家岗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控两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伍家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伍家岗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控两禁”工作方案
为解决建成区生活燃烧源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宜府发〔2019〕9号)《宜昌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控两禁”工作实施方案》(宜环委办发〔2021〕3 号)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控”是指加强木柴、秸秆、锯末等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用管控(成型生物质专用锅炉或配置高效处理设施除外),以下简称“控柴”。实施范围为重点管控区域(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东丽上岛、南至长江、东至东站路、西至江景一街合围区域)。
“两禁”是指:一是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包含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煤)等高污染燃料,以下简称“禁煤”。实施范围为伍家岗区全域。二是禁止造成油烟污染的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以下简称为“禁烧烤”。实施范围为修订后的《关于宜昌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确定区域。
二、组织领导
伍家岗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攻坚办”,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兼任)负责“一控两禁”工作组织协调。伍家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一控两禁”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伍家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区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协同配合。
三、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定期对“一控两禁”工作进行集中宣传。
伍家乡人民政府、各街办:组织专班对辖区内“一控两禁”实施对象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实施范围内“一控两禁”实施对象按要求进行整治;对实施范围内商户(居民)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生物质炉(灶)予以拆除;每月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开展“一控两禁”工作宣传动员;落实生物质燃烧清洁能源替代补贴政策(仅涉及伍家乡、伍办)。
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一控两禁”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牵头开展“一控两禁”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方和单位及时上报“攻坚办”进行预警提醒;协调落实控柴区域清洁能源替代补贴资金。
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餐饮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对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取缔。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林木采伐源头管控,对违法采伐、销售木柴的行为依法查处。
伍家交警大队:依法查处违规运输散煤、蜂窝煤、木材等禁用燃料的车辆;及时通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处理被查获车辆运输的禁用燃料。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对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并指导、督促各街乡执法中心对违规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依法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台帐、细化措施。2021年5月31日前,各街乡组织专班对辖区内“一控两禁”实施对象分类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使用生物质炉(灶)、高污染燃料设施及露天烧烤的居民及商户台账,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及纸制盖章版至“攻坚办”。6月5日前,制定上报本辖区“一控两禁”工作措施落实时间表,明确整治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一控两禁”工作氛围,积极争取群众支持。一是进家到户宣传。街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组(社区)、门庭楼栋为单位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区域设置宣传展牌,安排宣传车流动宣传。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各相关单位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一控两禁”工作的意见及做法,并加大对正面及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此项任务6月5日前完成)
(三)强化整治,严格执法。街乡牵头组织各部门对“一控两禁”实施范围内居(村)民、商户使用生物质炉(灶)、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违规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行为进行整治取缔,并对其相关设施予以拆除,(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安排至少1人分别参与各街乡整治行动)。整治过程中确需对销售高污染燃料、使用高污染燃料、违规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依法查处的,街乡分别整理成册上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此项工作9月20日前完成)
(四)补贴助力,提升质效。在摸清底数情况下,“控柴”实施区域由街乡(仅涉及伍家乡、伍办)组织人员逐一上门征求意见,指导居(村)民进行生活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对居(村)民冬季取暖改用燃气炉并拆除柴火炉后依照规定每户补贴不超过1000元,火笼屋改燃气炉取暖每户补贴不超过800元,不具备天然气条件新改电取暖每户补贴不超过500元。(此项工作9月20日前完成)
(五)巩固提升,建立机制。各街乡各部门在做好“一控两禁”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同时,要坚决防止新增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中及完成后不得新增任何生物质炉(灶)、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违规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行为等。要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源头管控,确保污染不反弹。(此项工作需长期保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调度。攻坚办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联合政府办督查室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办。各街乡及相关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2021年5月22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攻坚办,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联系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18671756132 QQ:2141694980)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街乡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等措施,通过干部带头、政府补贴、联防联控等方式,组织各相关部门和社区(村)扎实推进“一控两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一控两禁”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一控两禁”工作纳入对各街乡和相关部门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各街乡要统筹推进“一控两禁”工作,对清查不彻底、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伍家岗区“一控两禁”工作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
伍家岗区“一控两禁”工作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 居民姓名/店名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燃料类型 | 燃用设施数量(台) | 年用量(公斤)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治结果 | 备注 |
2.燃料类型分为:生物质、煤及其制品等。
3.整治结果分为:已完成、正在推进、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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