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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湖北省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5-21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湖北省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湖北省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ns

  关于印发湖北省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

  《湖北省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湖北省体育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扎实开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减、降”专项行动)。以“清、减、降”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深化湖北体育领域改革的总抓手,努力实现政务服务和管理“一张网”掌控、“一站式”服务,加快体育强省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文件打架”以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改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破除制度性障碍,优化制度供给,实现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1.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收集梳理清理意见。(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产业与基建处、人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2.对清理意见开展审查,形成清理结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产业与基建处、人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3.按照立法程序,将清理结果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责任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4.根据省政府常务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清理结果,并以省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公布。(责任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基层负担,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5.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将省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与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先进省市进行比对,对标先进压缩办理时限,3月底前完成省级减时限工作,确保高频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先进省市。(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产业与基建处)推动办理时限比对向市县延伸,组织体育系统市县级部门与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进行比对,5月底前完成市县承诺办理时限压减。(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体育部门)

  6.大力推进减审批流程。2021年推荐100项“一事联办”事项,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选取量大面广的高频事项,探索“高效办成一件高频事项”,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实施成熟后报请省体育局有关处室统筹定标、全省复制推广。(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产业与基建处,各市、州、县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加大电子证照等重点数据汇集与应用,为减材料提供有力支撑,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业务协同,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强化共性支撑,畅通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多措并举,增加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产业与基建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群众体育处、产业与基建处,各市、州、县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8.持续推进减跑动次数。抓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落实见效,强化场地、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支撑保障,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产业与基建处,各市、州、县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推进自助终端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终端,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体系,提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围绕民生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责任处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产业与基建处,各市、州、县体育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

  针对不合理收费尚未彻底取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成本仍然较高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涉企收费,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9.加大中介市场培育力度,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服务主体,健全服务标准,实现服务收费市场化,促进公平竞争。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牵头处室:产业与基建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深入开展企业负担实地调研,持续跟踪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示公开投诉电话、邮箱、地址,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行为。(牵头处室:产业与基建处;责任处室:各市、州、县体育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分工,落实责任,及时报送清理结果及有关材料。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级体育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科学规划任务、加强会商研究,全力以赴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

  (三)完善制度,提升效能。各级体育部门要建立常态化长效性制度推进相关工作,把“清、减、降”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高质量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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