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委托培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委托培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培养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人才,更好的服务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委托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2022年至2024年,累计从宜都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生,下同)中招录30名学生(每年招录10人,连续3年)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村镇建设与管理专业三年制大专班进行学习(最终招录数量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的名额为准),培养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毕业后充实到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岗位工作。
二、委培招生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宜都市,参加高考达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考程序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岗位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委培招生计划,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2.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教育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委托培养政策,引导考生报考。
3.有参加委托培养意愿的考生填写《定向委托培养志愿表》,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及高考志愿择优录取。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委培学生签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委培学生教育管理
委培学生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编班教学,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学制为全日制3年,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修完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相关政策
(一)财政资助。委培期间,政府每年对每名委培学生定额资助学费、生活补助费各5000元,由宜昌市、宜都市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将资金拨付给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发放到学生本人。
委培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须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的约定退还政府资助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费。
(二)就业安排与管理。委培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学生意愿、就近便利原则,安排到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岗位工作,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本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劳动报酬,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三)服务期限。定向就业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流出宜都市的,须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的约定退还政府资助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费。
(四)招聘政策。从2027年起,根据实际需要,给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陆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安排一定比例的用编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乡镇(街道)根据核定的用编计划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空岗情况,面向定向就业人员开展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定向就业人员在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以参加宜都市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业人才委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落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政策宣传及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考,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拨付政府资助的费用;市人社局负责做好专项招聘及工资报酬标准审核及监督;市委编办负责招聘工作中的编制计划审核及使用。
(二)加强人才管理,确保培养质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做好沟通对接与争取工作,及时掌握委托培养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委托培养学生定向就业后,用人单位要制定相关人才培养计划,为其指定导师进行帮带培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使定向就业人员安心在所处岗位实现自我价值,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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