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合理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起草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条件、办理流程、有关事项五个部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自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宜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
(二)补贴标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的,按每套2万元的标准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
(三)申领条件。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申领时间从不动产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计算。
(四)办理流程。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个人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批和发放。
(五)有关事项。明确本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不属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明确资金来源,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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