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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宜昌市住建局就个人购房补贴政策答记者问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13 加入收藏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6号)的规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现将广大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关心的政策性问题、操作性问题解答如下: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答:自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宜昌市购买新建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6号)的规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现将广大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关心的政策性问题、操作性问题解答如下:

  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自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宜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房屋所有权人)可享受每套2万元的个人购房补贴。享受补贴政策的认定条件是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有效期为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是不是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两个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在有效期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一个条件的即具备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格。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是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格的必要条件,但是申请领取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必要条件。

  三、在2022年7月8日之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在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四、在2022年7月8日以前或者2022年12月31日之后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2022年7月8日以前或者2022年12月31日之后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均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五、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只针对自然人。

  六、怎样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答:由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约定具体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市民e家APP进行人像识别电子签署程序即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房人可以通过市民e家、鄂汇办APP、宜格服务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查询网签合同备案情况。

  七、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是否有购房人户籍、购房套数、购房面积方面的限制?

  答: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没有购房人户籍、购房套数、购房面积的限制条件。即不限宜昌户籍、不限购房套数、不限购房面积。

  八、什么时候才能申请领取2万元的购房补贴资金?

  答:《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后6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资金。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均不能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资金。

  九、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怎样申请领取个人购房补贴资金?

  答:《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房屋所有权人填写《宜昌市个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十、个人购房补贴资金是补给开发企业还是补给购房者个人?

  答:个人购房补贴资金补给购房者(房屋所有权人)个人。有多个共有产权人的,须委托确定其中一名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十一、用货币化征收补偿资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补贴资金?

  答:用货币化征收补偿资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享受个人补贴资金。但在货币化征收补偿资金之外,征收部门给予了另外购房奖补资金的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金。

  十二、在秭归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可以享受。在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都可以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十三、购买二手房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只针对新建商品住房。

  十四、享受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还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人才购房补贴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十五、购买人才公寓、限价商品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

  答:不能享受。

  十六、购买商业、办公、仓储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屋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

  答:不能享受。请广大购房人在购房时认真查看并核实所购房屋的规划使用性质。

  十七、2022年7月8日之前已经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2022年7月8日(含)之后通过撤销变更网签备案的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十八、如果后续还有疑问找哪里咨询?

  答:本次个人购房补贴的政策性问题找宜昌市住建局咨询,咨询电话0717-6752539。后续申请领取补贴资金等操作性问题咨询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城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电话:0717-6233719,0717-6236916,其他县市、夷陵区的操作性问题咨询电话由各地政府自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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