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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11 加入收藏
宜府办文〔202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总部型保险机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同时对宜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一、宜昌市总部型保险机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

宜府办文〔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总部型保险机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同时对宜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宜昌市总部型保险机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联系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的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宜昌银保监分局、西陵区政府、兴发集团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宜昌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联系市发改委的副秘书长、联系市卫健委的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市中心医院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三、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市农业农村局的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市农科院、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四、宜昌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的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宜昌海关、三峡大学、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五、宜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市市场监管局的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城管委、市招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今后若有部门职能调整,由承接相应职能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接续相应工作,宜昌市总部型保险机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相应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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