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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说明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29
一、调整背景根据市委、市政府《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及缴存职工诉求,为进一步促进宜昌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宜昌实际进行调整。二、调整内容(一)开展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根据《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自年月日(含当日)起按政

  一、调整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及缴存职工诉求,为进一步促进宜昌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宜昌实际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开展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根据《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宜昌户籍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中心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可申请贷款额度的1.4倍,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同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4倍。

  调整原因:中心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宜昌户籍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需求。

  (二)调整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房屋产权暂无法由房屋出卖方过户至借款人名下时,在符合贷款条件并可以取得与中心合作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担保承诺函》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审批通过后,中心在取得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承诺函》后发放贷款,房屋出售方、借款人按照与担保公司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及抵押登记手续。

  调整原因:中心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为二手房贷款提供担保,实现已由房屋出售方抵押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房屋可以在无需结清的情况下,房屋买受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用贷款资金结清房屋出售方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后,再办理过户、抵押手续,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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