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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 “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1-04 加入收藏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枝江市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枝江市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健康枝江建设,推动我市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枝江建设,推动我市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的通知》《宜昌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至2024年,用三年时间,为我市35-64周岁城乡妇女开展“两癌”免费筛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全市“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宫颈癌、乳腺癌早诊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步骤

  全市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摸排,制定方案(2022年10月)

  按照33-34周岁、35-64周岁两个年龄段,全面调查,分行业分地域摸清本地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目标人群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全面启动,稳步实施(2022年10月-2024年11月底)

  2022年完成筛查任务总量的20-30%,优先完成62-64周岁年龄段的筛查任务;2023年再完成筛查任务总量的40-50%;2024年完成剩余筛查任务,确保100%完成既定任务。

  (三)全面总结,绩效评估(2022-2024年每年年底)

  对筛查执行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测,每年年底进行筛查工作绩效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督导项目实施。各镇(街道)是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均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协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市妇联负责工作统筹,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工作;联合卫健部门定期对筛查人数、阳性人数进行核定、汇总、上报。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筛查项目,加强技术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信息收集管理等工作;督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初筛阳性妇女进行复查、确诊、治疗和随访等后续管理;负责“两癌”筛查工作经费预算申报、资金统筹使用等事宜。

  市总工会会同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国资局等单位做好适龄妇女工会会员“两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定期进行“两癌”筛查,组织开展重点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市财政局和各镇(街道)财政所坚持统筹现有政策和财政兜底原则,负责足额落实配额资金并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随访管理等,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妇联负责具体实施“两癌”筛查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合理分配各村(居)筛查人数,并向市妇联报送相关数据。同时,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定期总结工作经验上报。

  (三)明确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1.宫颈癌筛查执行机构由初筛机构、采样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组成。初筛机构为枝江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采样机构统筹管理;负责制定辖区宫颈癌筛查计划和流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筛查,做好阳性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检查和随访,将确诊病例转诊到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救治并做好跟踪服务。采样机构为枝江市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和马家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基础信息录入和采样工作,确保样本采集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为省确定的武汉兰丁云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负责及时准确收集标本和报送检测报告信息,保障检测质量。初筛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签署项目协议,共同完成宫颈癌筛查、检测及信息管理等任务。

  2.乳腺癌筛查执行机构由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组成。初筛机构为枝江市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和马家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基础信息录入、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督促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到转诊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转诊机构为枝江市妇幼保健院及枝江市人民医院,负责为初筛机构转诊的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乳腺X线检查、乳腺活检、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为确诊患者做好跟踪治疗。

  (四)强化工作机制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模式和协调机制。各级妇联会同卫健、工会、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督办检查、例会通报和工作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推进机制,保证筛查工作顺利开展,目标如期完成。

  (五)强化资金保障

  1.宫颈癌筛查费用为49元/人,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初筛机构协议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46元/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费用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予以保障;城镇适龄妇女工会会员通过职工福利费和工会帮扶资金予以保障;城镇适龄妇女非工会会员通过安排新增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省与县市区财政按6:4比例分级负担后,其余部分由市级和镇(街道)按5:5分级负担。

  2.乳腺癌筛查费用为61元/人。城镇适龄妇女工会会员通过职工福利费和工会帮扶资金予以保障;农村适龄妇女、城镇适龄妇女非工会会员通过安排新增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市级和镇(街道)5:5分级负担。

  四、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做好全市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宣传发动,市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渠道以及“两微一端”新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筛查的目的、意义、相关要求和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知晓率和目标人群检查依从性、主动性,确保应检尽检。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有序实施,统筹推进。妇联、卫健、工会、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压实责任,认真组织,每月底将本地筛查人数汇总后上报市妇联。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监管,对筛查工作进行综合绩效评估,促进管理规范化。要加强初筛阳性病例跟踪随访,在做好“两癌”初筛的基础上,做好可疑或阳性对象的跟踪随访服务,提高复检率,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做好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工作,让妇女群众来得放心,检查安心。

  附件:1.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人数分配表

附件1

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姚迎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董广华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刘  昶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周金锋  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华民  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王晓聪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覃明敏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成  员:施红勇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天玉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蔡华蓉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  婕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文善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君武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锋  市国资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市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枝江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人数分配表

单  位 2022-2024年
总任务数
按时间分配任务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市总工会 13556 2712 6778 4066
百里洲镇 10174 2035 5087 3052
七星台镇 6260 1252 3130 1878
问安镇 9973 1995 4987 2991
仙女镇 9426 1885 4713 2828
安福寺镇 8622 1724 4311 2587
顾家店镇 5020 1004 2510 1506
董市镇 9163 1832 4582 2749
马家店街道 25669 5134 12835 7700
合计 97863 19573 48933 2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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