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优化生育政策?
答: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二、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可以享受以下三项补贴政策
1.一次性生育补贴;
2.育儿补贴金;
3.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三、三项补贴申报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该子女为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
2.该子女为长阳户籍;
3.该子女母亲为宜昌市区域内户籍人口。
四、三项补贴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22年9月22日0时起执行,以申报对象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2022年9月22日以前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不能享受育儿补贴金,生育补贴执行原住院分娩基本生育免费服务政策;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首次入园年满3周岁均可申报幼儿保教费。
五、哪些情况下不能领取三项补贴?
答:1.未按政策生育子女不能领取。如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时未办理《结婚证》;
2.超过申报时限不能领取。如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时子女已年满1周岁,申报育儿补贴金时子女已经年满3周岁;
3.该子女出生后通过户籍变动达到长阳申报条件的,不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但可以领取育儿补贴金和幼儿保教费;
4.在宜昌市外入园的幼儿,不能申领幼儿保教费。
六、三项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吗?
答:不是。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按政策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育儿补贴金和幼儿保教费。
七、申请成功后,子女户籍迁出或者转学,还能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吗?
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育儿补贴金:户籍由长阳迁出至宜昌市其他县市区的,由长阳继续发放,户籍由长阳迁出至宜昌市外的,从迁出的次月起停发。
幼儿保教费:在宜昌市内转学的,由长阳继续发放,转学至宜昌市外的,从转学学期开始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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