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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27 加入收藏
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提升来宜人才安居保障体验感、获得感,按照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免申即享要求,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在分类人才认定时同步发放,分类人才线上申请兑付。经市委人才办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通知如下:一、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领方式申请人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申请分类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来宜人才安居保障体验感、获得感,按照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免申即享要求,“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在分类人才认定时同步发放,分类人才线上申请兑付。经市委人才办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领方式

  申请人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申请分类人才认定。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后,申请人同步获得系统自动推送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电子券)。

  二、“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兑付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并已取得“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二)申请人在我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且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的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四)申请人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三、“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兑付程序

  (一)购房。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申请。申请人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申请兑付资料,线上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三)审核。市住建部门受理兑付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兑付条件作出审核意见,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四)兑付。市住建部门在作出审核意见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兑付条件的,将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四、“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兑付资料

  (一)“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及承诺书(可在宜昌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模板,填写信息,签名盖手印)。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毕业证书。

  (四)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工作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网签合同。

  (六)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身份证需拍摄正反面,银行卡需与在线申请时“个人信息”栏填报的银行名称及卡号一致)。

  申请兑付资料均为在线提交,原件拍照后上传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其中(二)(三)(四)(五)随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已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

  五、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限兑付一次“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安居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人才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安居政策并取得不动产权的,不再享受新就业毕业生安居政策。

  (二)人才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需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并退回兑付的补贴资金。

  (三)相关部门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及兑付流程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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