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2023〕第2号
西陵区沙河村村民委员会及被转用地农户:
依据我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宜昌市西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宜昌市西陵区2023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项目需转用你村部分集体农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土地农转用用途
拟用于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沙河村公厕及污水泵站项目,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环卫用地。
二、土地农转用位置、面积、范围
1、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位置: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位置为准。
2、拟农用地转用土地面积为0.0461公顷,均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农用地转用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对转用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转用事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凡对你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农转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农用地转用时一律不予补偿。
2、被农转用村组及农户对本告知书内容如有疑问时,可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咨询或质疑。
特此告知。
西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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