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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 和保教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28 加入收藏
一、出台背景为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政策支撑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府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枝江实际,制定《关于规范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和保教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二、主要内容本通知主要包含三个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政策支撑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府办发〔2023〕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枝江实际,制定《关于规范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和保教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政策。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

  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2.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5000元。

  申报资料:

  1.父母户籍地为枝江市内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5.宜昌市内市民卡卡号复印件;

  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对象申请:本人向子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健办提出申请,填写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籍地在枝江市内一方的户口簿、结(离)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宜昌市内市民卡复印件、其它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镇(街道)卫健办负责对象资格初审、确认并公示,初审无误且申报资料齐全后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申报资料、花名册及汇总表上报市卫健局审核。

  3.资金发放:市卫健局将审核后将符合申报资格的花名册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后通过一卡通平台直达个人账户。

  (二)育儿补贴金政策

  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2.申报育儿补贴金的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从上户之月起,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申报资料:

  1.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宜昌市内市民卡卡号复印件;

  5.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对象申请:本人向子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健办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资料。

  2.资格审核:镇(街道)卫健办负责对象资格审核、确认并公示,将审核无误花名册及汇总表上报市卫健局。

  3.资金发放:市卫健局将符合申报资格的花名册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后通过一卡通平台直达个人账户。

  (三)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政策

  享受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

  2.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3.在宜昌市区域内幼儿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含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或在大宜昌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补助标准: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按照每学年1000元标准执行。

  申报资料:

  1.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5.宜昌市内市民卡卡号复印件;

  6.就读幼儿园收费票据;

  7.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对象申请:本人向子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健办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资料。

  2.资格审核:镇(街道)卫健办负责对象资格审核、确认并公示,将审核无误花名册及汇总表上报市卫健局。

  3.资金发放:市卫健局将符合申报资格的花名册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后通过一卡通平台直达个人账户。

  三、文件施行时间

  文件自2023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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