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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加入收藏
被处罚人: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宜都市枝城镇三板湖村(宜都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彭**职务:总经理违法事实: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处罚决定: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被处罚人: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枝城镇三板湖村(宜都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彭**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处罚决定:宜昌诚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二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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