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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50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1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30050号案    由: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共同缔造宜居宜业乡村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 省民建(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乡村振兴局会办: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内    容:  2022年5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乡村建设行动目标,对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全面部署,为广袤乡村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进一步明确了行动路线。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正在实施的乡村建设工作总体而言高位推进、开局良好,同时也问题不少,隐忧仍存,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三农形势持续向好,农业人口却大量外流。以鄂州市为例,2009年,鄂州常住人口105万,城镇化率为55%,农村人口有46万;2019年鄂州常住人口106万,城镇化率66.7%,农村人口仅35万,即每年有万人离开农村。从结构看,“80后”“90后”更愿意携带子女在城市生活,而其父母大多还留在农村,农村由以往的“386199部队”逐渐转变为以留守老人为主的“99部队”,乡村发展缺乏活力。      二是乡村建设热情高涨,村庄规划却相对滞后。有些乡村简单地“依葫芦画瓢”,没有突出本村的特色文化,造成乡村建设同质化,缺乏特色和吸引力。对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设计篇幅过少,无法有效指导村庄发展。很多村庄规划没有与城镇体系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有机结合,也没有与本地产业发展、自然禀赋、人文禀赋等充分融合,还没有实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的“多规合一”。      三是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生态保护却依然严峻。近年来,全省各地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乡村环境更加清洁美丽。但大范围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建筑垃圾消纳不规范、厕所革命与农村污水治理不同步等问题。      四是重点短板不断补齐,配套管理却难以跟进。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乡村把建设当作一项阶段性的政治任务,建设完成后疏于管理,既没有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又没有相关人员进行维护;村里的管理人员学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的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乡村建设中往往有政府支持建设的专项资金,却缺乏后期的管理维护资金,大部分要靠乡镇自筹,导致建设好的设施设备因缺乏资金维护而毁损。      五是乡村颜值大幅提升,价值挖掘却严重不足。从产业发展看,乡村价值转换不充分,表现为主题特色不鲜明、业态形式较单一,产品创新性不足,项目同质化严重;经营主体实力偏弱、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产业微观基础比较脆弱;产业链条不完整,配套服务不尽完善,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从制度障碍看,农业农村改革不配套,特别是土地方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不足,农村闲置资源难盘活,资金、技术、人才难下乡,限制了美丽经济发展壮大。从组织实施看,不少村两委班子在谋划发展时,视野不宽、方法不多、本领不强,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队伍支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1.顺应乡村人口走向,谋篇布局乡村建设。      一是强化县区级综合服务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提升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快各县区经济发展,提升就业带动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二是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增强集聚辐射功能,将其打造为繁荣农村经济的新平台、转化农业人口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的新载体。三是推动村庄结构调整。要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不同类型,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2.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描绘乡村发展蓝图。      形态上,要突出乡村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不贪大求洋、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产业上,要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发展用地布局,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乡村,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实施上,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对于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要优先编制,不搞“一刀切”。      3.坚持生态建设优先,厚植乡村生态底色。      一是坚决堵住农业面源污染漏洞。加强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二是扎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创建。统筹推进“擦亮小城镇”、美丽乡村示范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营造绿色生态氛围。      4.积极发展美丽经济,加快乡村价值变现。      一是在产品挖掘上突破。要聚指成拳,打造“拳头”产品,立足自身特色优势,打造乡村品牌。二是在产业规模上突破。在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方式,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三是在持续发展上突破。从创新创意入手,把乡村特有的文化元素、文化符号等等恰当地融入农村发展的各大产业体系中,以持续不断地提升美丽经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      5.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凝聚乡村建设合力。      一是建立科学引导机制。要完善考核激励制度,用好考核“指挥棒”。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引导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等薄弱环节倾斜。二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探索设立乡村建设专项支持资金,发挥好政府投资的撬动、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捐资、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建设,着力形成政府主导、村庄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建立农民参与机制。乡村建设为了农民,必须依靠农民。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让农民自己掌握主动权,如何整治、如何规划、谁来施工、谁来管理、谁来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问题,都要农民自主决定,政府不能“替”农民做主。    办    法:B                民建湖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共同缔造宜居宜业乡村》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有关建议表示衷心感谢,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推动县域发展。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强县工程的实施方案》,提出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让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业,提升县区级综合服务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县城品质,增强承载能力,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带动县域的龙头作用,提高县城对产业和人口的聚集力、吸引力。综合考虑县域内乡镇的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要素,明确主要功能和发展方向,形成县城镇、中心镇、特色镇分类发展格局,将其打造为繁荣农村经    济的新平台、转化农业人口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的新载体。三是合理空间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布局。构建统筹县城、乡镇、村庄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县城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教联体、医共体建设,培养更多乡村“好老师”“好校长”和“好医生”“好院长”,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做好乡村规划。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各地按照“地缘相近、业缘相融、人缘相亲”的要求,积极顺应流域地理走向、经济发展趋势、人口转移规律、人文情感取向,打破行政界限,以片区为单元进行规划,串点连线成片,不再村村编规划。指引强调乡村建设需要保护原生态、还原原风景,多运用自然、生态、柔性的方法,去城市化、工程化、硬质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营造公共空间,完善公服设施,传承民俗文化,留住乡愁记忆。目前,全省各县市完成了县域村庄分类布局,7832个村庄编制形成了村庄规划基本成果。二是加强规划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的“1+4”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村庄编制规划。鼓励多元化筹措村庄规划编制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通过会议协商、入户协商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要由专业语言向百姓语言转变,用通俗易懂的图纸及文字描述村庄建设内容,关注农民群众需求,真正让村庄规划成为满足村民生产、生活意愿的规划。    三、坚持生态优先。一是着力堵住农业面源污染漏洞。我省201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标志性战役,完成3年整治攻坚任务后,于2021年接续启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17个市州均按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或专班,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全域推进”工作体系。同时,各县市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生态省建设考核,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等。我省畜禽粪污总量由2018年的约1.48亿吨,下降到2022年1.11亿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7%、设施装备配套率99.85%;2022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4%,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9.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改农村无害化户厕415万座,建改农村公厕3.02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协同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9.51%;建成垃圾转运站2071座,所有乡镇具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所有行政村按照“五有”标准,实施了农村垃圾治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已经形成。省乡村振兴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三是开展示范引领。我省已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谋划实施8988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68亿元,评选出100个省级美丽城镇示范乡镇。到2025年,全省将创建20个乡村建设示范县、200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50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00万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带动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四、聚焦产业发展。一是做强品牌。近年来,我省大力打造“潜江龙虾”“赤壁青砖茶”“蕲春蕲艾”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地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创“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打造本地“拳头”产品,促进当地产业做大做强。二是激发动能。支持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方式,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农业+”模式,打造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农文旅融合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村、强镇、强县,带动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旅游+”模式,推进农、林、牧、渔、教育、文化、康养与旅游业的广度融合。2022年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通过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庭院特色手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立足特色。鼓励各地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发展当地产业,按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逐步扩大”的发展思路,建立“村户联合、有偿承包、集体经营、利益共享”的模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考核评估。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形成“开展评价、查找问题、推动解决”的闭环工作机制。将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情况作为市县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投入保障。省级财政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省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领域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生态保护补偿额度与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挂钩的补偿制度。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乡村建设领域支持力度。全面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用权属清晰的农业设施、农机装备、活体畜禽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依法合规进行抵押质押融资。三是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印发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拟定我省实施方案,广泛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组织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以乡情乡愁纽带吸引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吸纳相关建议,共同推进我省乡村建设行动,助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8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0230050

案    由: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共同缔造宜居宜业乡村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民建(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

内    容:

  2022年5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乡村建设行动目标,对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全面部署,为广袤乡村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进一步明确了行动路线。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正在实施的乡村建设工作总体而言高位推进、开局良好,同时也问题不少,隐忧仍存,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三农形势持续向好,农业人口却大量外流。以鄂州市为例,2009年,鄂州常住人口105万,城镇化率为55%,农村人口有46万;2019年鄂州常住人口106万,城镇化率66.7%,农村人口仅35万,即每年有万人离开农村。从结构看,“80后”“90后”更愿意携带子女在城市生活,而其父母大多还留在农村,农村由以往的“386199部队”逐渐转变为以留守老人为主的“99部队”,乡村发展缺乏活力。
      二是乡村建设热情高涨,村庄规划却相对滞后。有些乡村简单地“依葫芦画瓢”,没有突出本村的特色文化,造成乡村建设同质化,缺乏特色和吸引力。对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设计篇幅过少,无法有效指导村庄发展。很多村庄规划没有与城镇体系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有机结合,也没有与本地产业发展、自然禀赋、人文禀赋等充分融合,还没有实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的“多规合一”。
      三是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生态保护却依然严峻。近年来,全省各地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乡村环境更加清洁美丽。但大范围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建筑垃圾消纳不规范、厕所革命与农村污水治理不同步等问题。
      四是重点短板不断补齐,配套管理却难以跟进。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乡村把建设当作一项阶段性的政治任务,建设完成后疏于管理,既没有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又没有相关人员进行维护;村里的管理人员学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的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乡村建设中往往有政府支持建设的专项资金,却缺乏后期的管理维护资金,大部分要靠乡镇自筹,导致建设好的设施设备因缺乏资金维护而毁损。
      五是乡村颜值大幅提升,价值挖掘却严重不足。从产业发展看,乡村价值转换不充分,表现为主题特色不鲜明、业态形式较单一,产品创新性不足,项目同质化严重;经营主体实力偏弱、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产业微观基础比较脆弱;产业链条不完整,配套服务不尽完善,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从制度障碍看,农业农村改革不配套,特别是土地方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不足,农村闲置资源难盘活,资金、技术、人才难下乡,限制了美丽经济发展壮大。从组织实施看,不少村两委班子在谋划发展时,视野不宽、方法不多、本领不强,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队伍支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1.顺应乡村人口走向,谋篇布局乡村建设。
      一是强化县区级综合服务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提升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快各县区经济发展,提升就业带动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二是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增强集聚辐射功能,将其打造为繁荣农村经济的新平台、转化农业人口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的新载体。三是推动村庄结构调整。要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不同类型,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2.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描绘乡村发展蓝图。
      形态上,要突出乡村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不贪大求洋、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产业上,要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发展用地布局,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乡村,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实施上,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对于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要优先编制,不搞“一刀切”。
      3.坚持生态建设优先,厚植乡村生态底色。
      一是坚决堵住农业面源污染漏洞。加强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二是扎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创建。统筹推进“擦亮小城镇”、美丽乡村示范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营造绿色生态氛围。
      4.积极发展美丽经济,加快乡村价值变现。
      一是在产品挖掘上突破。要聚指成拳,打造“拳头”产品,立足自身特色优势,打造乡村品牌。二是在产业规模上突破。在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方式,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三是在持续发展上突破。从创新创意入手,把乡村特有的文化元素、文化符号等等恰当地融入农村发展的各大产业体系中,以持续不断地提升美丽经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
      5.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凝聚乡村建设合力。
      一是建立科学引导机制。要完善考核激励制度,用好考核“指挥棒”。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引导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等薄弱环节倾斜。二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探索设立乡村建设专项支持资金,发挥好政府投资的撬动、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捐资、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建设,着力形成政府主导、村庄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建立农民参与机制。乡村建设为了农民,必须依靠农民。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让农民自己掌握主动权,如何整治、如何规划、谁来施工、谁来管理、谁来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问题,都要农民自主决定,政府不能“替”农民做主。
    

办    法:

B
    
    
    
    民建湖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共同缔造宜居宜业乡村》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有关建议表示衷心感谢,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推动县域发展。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强县工程的实施方案》,提出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让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业,提升县区级综合服务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县城品质,增强承载能力,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带动县域的龙头作用,提高县城对产业和人口的聚集力、吸引力。综合考虑县域内乡镇的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要素,明确主要功能和发展方向,形成县城镇、中心镇、特色镇分类发展格局,将其打造为繁荣农村经
    济的新平台、转化农业人口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的新载体。三是合理空间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布局。构建统筹县城、乡镇、村庄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县城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教联体、医共体建设,培养更多乡村“好老师”“好校长”和“好医生”“好院长”,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做好乡村规划。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各地按照“地缘相近、业缘相融、人缘相亲”的要求,积极顺应流域地理走向、经济发展趋势、人口转移规律、人文情感取向,打破行政界限,以片区为单元进行规划,串点连线成片,不再村村编规划。指引强调乡村建设需要保护原生态、还原原风景,多运用自然、生态、柔性的方法,去城市化、工程化、硬质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营造公共空间,完善公服设施,传承民俗文化,留住乡愁记忆。目前,全省各县市完成了县域村庄分类布局,7832个村庄编制形成了村庄规划基本成果。二是加强规划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的“1+4”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村庄编制规划。鼓励多元化筹措村庄规划编制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通过会议协商、入户协商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要由专业语言向百姓语言转变,用通俗易懂的图纸及文字描述村庄建设内容,关注农民群众需求,真正让村庄规划成为满足村民生产、生活意愿的规划。
    三、坚持生态优先。一是着力堵住农业面源污染漏洞。我省201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标志性战役,完成3年整治攻坚任务后,于2021年接续启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17个市州均按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或专班,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全域推进”工作体系。同时,各县市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生态省建设考核,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等。我省畜禽粪污总量由2018年的约1.48亿吨,下降到2022年1.11亿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7%、设施装备配套率99.85%;2022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4%,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9.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改农村无害化户厕415万座,建改农村公厕3.02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协同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9.51%;建成垃圾转运站2071座,所有乡镇具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所有行政村按照“五有”标准,实施了农村垃圾治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已经形成。省乡村振兴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三是开展示范引领。我省已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谋划实施8988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68亿元,评选出100个省级美丽城镇示范乡镇。到2025年,全省将创建20个乡村建设示范县、200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50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00万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带动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四、聚焦产业发展。一是做强品牌。近年来,我省大力打造“潜江龙虾”“赤壁青砖茶”“蕲春蕲艾”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地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创“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打造本地“拳头”产品,促进当地产业做大做强。二是激发动能。支持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方式,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农业+”模式,打造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农文旅融合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村、强镇、强县,带动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旅游+”模式,推进农、林、牧、渔、教育、文化、康养与旅游业的广度融合。2022年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通过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庭院特色手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立足特色。鼓励各地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发展当地产业,按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逐步扩大”的发展思路,建立“村户联合、有偿承包、集体经营、利益共享”的模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考核评估。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形成“开展评价、查找问题、推动解决”的闭环工作机制。将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情况作为市县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投入保障。省级财政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省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领域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生态保护补偿额度与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挂钩的补偿制度。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乡村建设领域支持力度。全面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用权属清晰的农业设施、农机装备、活体畜禽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依法合规进行抵押质押融资。三是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印发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拟定我省实施方案,广泛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组织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以乡情乡愁纽带吸引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吸纳相关建议,共同推进我省乡村建设行动,助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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