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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600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1 加入收藏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类别经济建设编号202306002023年1 月15 日代表姓名:孙东林等1 名代表代 表 团:武汉联系电话:13907192996通讯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卓尔企业社区22栋邮 编:标 题: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代表对公开此建议有关情况的意见(此为必选项,请代表本人打勾注明):☑同意公开☐不宜公开如有以下情况,请代表打勾注明:建议内容属于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事项☐2年☐3年☐3年以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大会秘书处意见:承办单位信息承办方式单 位 名 称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主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徐勇,18627069567赵晶,18627069567会办省财政厅杨晓,13971269269赵琨,18164116468会办省乡村振兴局杨凯利,18717163756郑瑞强,13886687195会办省交通运输厅胡松涛,13707150957戚媛,13971084636会办省生态环境厅胡 锐,13627290077罗 刚,18062610788会办省消防救援总队肖志成,13907122119胡君,13638663886会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赵斌,13720358886刘 俊,15927189759会办省农业农村厅蔡俊松,13995636558丁可,13871567767注意事项:1、代表填表时,“编号”、“类别”、“大会秘书处意见”栏请勿填写,其他栏目按照要求填写。2、请代表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联名提出建议的代表签名附页建议标题: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代表签名后即表示已认真审阅了解建议内容,同意联名共同提出。姓 名通 讯 地 址邮 编联系电话建 议 附 页建议标题: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建议内容: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但持续三年的新冠疫情,严重冲击了旅游产业,令客源市场和诸多业态时断时续,旅游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作为旅游大省,原本热闹非凡的旅游景点和乡村旅游遇冷。特别是一些乡村农家乐等小微旅游经济遭受了重创。随着疫情对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的逐步减弱,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对外发布,明确提出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度假休闲旅游。为加快恢复2023年旅游消费活力,湖北也推出了十条湖北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极大刺激了我省乡村旅游业的火爆复苏。数据显示,2023年元旦假期,湖北省接待游客1091万人次,较2022年同比增加0.2%;实现旅游总收入65.24亿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10.2%。都市周边游、郊区休闲游、乡村体验游等占主流。发展旅游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后疫情时代,乡村旅游被给予厚望。在高品质、微度假旅游时代全面开启的当下,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后,乡村旅游理所应当由以旅游扶贫为主,加之疫情后的“报复性消费”,旅游将会愈加红火,乡村旅游显示出相对特别的优势。上述这些因素,使乡村旅游面临新的要求、新的使命,必然在新的发展阶段上,要有所拓展、转变和提升,以升级到一个更高的版本和水平。建议:一是加大对乡村旅游的财政投入和基础建设。加大减税免税与财政补贴力度。新冠疫情对我省文旅行业的破坏极大。目前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已经出台,但在后疫情时代,对于乡村旅游中农家乐等从事旅游行业的村民来说,政府还应继续加大减税免税和补贴的力度,以此来降低经营成本。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村道路、停车场、数字化服务等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加快餐饮服务、标识标牌、旅游厕所、村容村貌改造等建设进度,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二是加大对乡村旅游产品特色化的开发和挖掘。紧扣乡村振兴主题,在市县范围做好乡村旅游发展的全域性和专项性谋划,在全域范围配置优势资源;深挖当地民俗文化内涵,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打造“一县一品”“一地一特”旅游品牌,开发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可供游客深度体验,带有乡土社会健康生活印记的旅游产品和消费模式,以此在后疫情时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乡村旅游的全面振兴。三是加大对乡村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开发和拓展。例如,继续采用免费或降低景区门票价格的形式,发挥以大代小的牵引作用。各地区应进一步支持部分乡村旅游通过以景点为核心,拓展相关资源形成产业链,依托特色林果、中医药、山地农业等资源,建设一批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公园、休闲农庄,发展体验式农业、田园生活、度假养生等“共享农庄”新模式,开启沉浸式“夜游”新体验,延长游客体验时间,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四是加快对乡村旅游整体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责权,多部门协同创建“一张作战图”,“一个数据库”和“一套考评体系”共管模式,实现乡村旅游的多部门融合管理。在体现个性化的同时,出台统一详细的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消防等标准体系。相关地区要开展村民经营意识和服务意识培训培养,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契合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以最大限度弥补个体乡村农户在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中存在的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等问题。在结合乡村振兴的基础上,提高乡村旅游村民经营户有关农副特产品的达标生产和线上线下配送能力,将保质保量的乡村农副特产品供给游人而且输入城市。五是加大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由省文旅厅牵头,以县市区为单位分类分期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村干部、创业带头人、乡村旅游经营者、乡村旅游讲解员等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及业务技能。  B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600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村旅游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打造“一县一品”“一地一特”旅游品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助推全省乡村旅游产业疫后重振。二、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省乡村振兴省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促进农文旅融合,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并引导各地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持续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乡村建设,结合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做好乡村旅游全域性和专向性谋划,持续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9日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份)      省政府办公厅(1份)第 9 页 共 9 页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

类别

经济建设

编号

20230600

2023

1

15

代表姓名:

孙东林

1 名代表

代 表 团:

武汉

联系电话:13907192996

通讯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卓尔企业社区22

邮 编:


标 题:

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

代表对公开此建议有关情况的意见(此为必选项,请代表本人打勾注明):

同意公开

不宜公开

如有以下情况,请代表打勾注明:

建议内容属于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事项

2

3

3以上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大会秘书处意见:



承办单位信息

承办方式

单 位 名 称

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

主办

省文化和旅游厅

徐勇,18627069567

赵晶,18627069567

会办

省财政厅

杨晓,13971269269

赵琨,18164116468

会办

省乡村振兴局

杨凯利,18717163756

郑瑞强,13886687195

会办

省交通运输厅

胡松涛,13707150957

戚媛,13971084636

会办

省生态环境厅

胡 锐,13627290077

罗 刚,18062610788

会办

省消防救援总队

肖志成,13907122119

胡君,13638663886

会办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赵斌,13720358886

刘 俊,15927189759

会办

省农业农村厅

蔡俊松,13995636558

丁可,13871567767




注意事项:1、代表填表时,“编号”、“类别”、“大会秘书处意见”栏请勿填写,其他栏

目按照要求填写。

2、请代表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名提出建议的代表签名附页

建议标题: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

代表签名后即表示已认真审阅了解建议内容,同意联名共同提出。

姓 名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建 议 附 页

建议标题: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

建议内容:

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但持续三年的新冠疫情,严重冲击了旅游产业,令客源市场和诸多业态时断时续,旅游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作为旅游大省,原本热闹非凡的旅游景点和乡村旅游遇冷。特别是一些乡村农家乐等小微旅游经济遭受了重创。

随着疫情对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的逐步减弱,2022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对外发布,明确提出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度假休闲旅游。为加快恢复2023年旅游消费活力,湖北也推出了十条湖北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极大刺激了我省乡村旅游业的火爆复苏。数据显示,2023年元旦假期,湖北省接待游客1091万人次,较2022年同比增加0.2%;实现旅游总收入65.24亿元,较2022年同比增加10.2%。都市周边游、郊区休闲游、乡村体验游等占主流。

发展旅游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后疫情时代,乡村旅游被给予厚望。在高品质、微度假旅游时代全面开启的当下,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后,乡村旅游理所应当由以旅游扶贫为主,加之疫情后的“报复性消费”,旅游将会愈加红火,乡村旅游显示出相对特别的优势。上述这些因素,使乡村旅游面临新的要求、新的使命,必然在新的发展阶段上,要有所拓展、转变和提升,以升级到一个更高的版本和水平。

建议:

一是加大对乡村旅游的财政投入和基础建设。加大减税免税与财政补贴力度。新冠疫情对我省文旅行业的破坏极大。目前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已经出台,但在后疫情时代,对于乡村旅游中农家乐等从事旅游行业的村民来说,政府还应继续加大减税免税和补贴的力度,以此来降低经营成本。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村道路、停车场、数字化服务等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加快餐饮服务、标识标牌、旅游厕所、村容村貌改造等建设进度,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二是加大对乡村旅游产品特色化的开发和挖掘。紧扣乡村振兴主题,在市县范围做好乡村旅游发展的全域性和专项性谋划,在全域范围配置优势资源;深挖当地民俗文化内涵,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打造“一县一品”“一地一特”旅游品牌,开发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可供游客深度体验,带有乡土社会健康生活印记的旅游产品和消费模式,以此在后疫情时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乡村旅游的全面振兴。

三是加大对乡村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开发和拓展。例如,继续采用免费或降低景区门票价格的形式,发挥以大代小的牵引作用。各地区应进一步支持部分乡村旅游通过以景点为核心,拓展相关资源形成产业链,依托特色林果、中医药、山地农业等资源,建设一批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公园、休闲农庄,发展体验式农业、田园生活、度假养生等“共享农庄”新模式,开启沉浸式“夜游”新体验,延长游客体验时间,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四是加快对乡村旅游整体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责权,多部门协同创建“一张作战图”,“一个数据库”和“一套考评体系”共管模式,实现乡村旅游的多部门融合管理。在体现个性化的同时,出台统一详细的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消防等标准体系。相关地区要开展村民经营意识和服务意识培训培养,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契合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以最大限度弥补个体乡村农户在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中存在的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等问题。在结合乡村振兴的基础上,提高乡村旅游村民经营户有关农副特产品的达标生产和线上线下配送能力,将保质保量的乡村农副特产品供给游人而且输入城市。

五是加大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由省文旅厅牵头,以县市区为单位分类分期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村干部、创业带头人、乡村旅游经营者、乡村旅游讲解员等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及业务技能。

  B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600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村旅游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打造“一县一品”“一地一特”旅游品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助推全省乡村旅游产业疫后重振。

二、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省乡村振兴省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促进农文旅融合,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并引导各地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持续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乡村建设,结合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做好乡村旅游全域性和专向性谋划,持续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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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份)

      省政府办公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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