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30229号
案 由: |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事业的建议 |
分 类: | 经济建设-产业发展 |
主 题 词: | |
提案件人: | 释心继(共1名) |
办理单位: | 主办: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公安厅,省乡村振兴局 |
内 容: |
目前广大农村正在进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正在稳步推进,这正是使民宿事业成为乡村共享经济的新时机。委员特此建议:此时,各级政府应大力鼓励乡村农民经营民宿,盘活闲置集体资产,兴办民宿合作社,吸引城市人才到乡村创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管理,促使乡村民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步形成品牌效应。 2020年的新冠病毒疫情,使人们的出游改变了习惯,广大乡村的民宿成为城镇居民休闲度假的重要选择,据报道:2020年国庆节长假期间,乡村民宿价量齐增,同比增长均超过20%,乡村民宿发展迎来红利期,大有作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植乡村民宿事业,深入推进用地方式改革,积极引导乡村农民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不用的旧厂房、陶汰的废弃矿区等,组织农民成立民宿合作社,构成乡村民宿事业新业态,使乡村民宿产业这个平台,为农民创造财富、增加收入,成为乡村共享经济的新亮点。 |
办 法: |
B 省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29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事业的建议》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加强村庄规划引领。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各地将乡村民宿纳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大力发展民宿产业,推行乡村民宿科学规划、设计和建设,促进乡村民宿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二、加强民宿用地保障。推动各地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民宿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在每年安排5%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支持乡村民宿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探索混合用地模式,保障乡村民宿等农旅融合、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支持各地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腾挪空间支持乡村民宿事业发展。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用于支持乡村民宿事业发展。 三、开展庭院经济试点。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脱贫地区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地域特点,确定建始县、神农架林区、保康县等11个脱贫县为全省首批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地区,鼓励和引导农户依托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利用自有庭院发展民宿(农家乐)休闲旅游。到2023年底,支持试点地区建成民宿(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村30个、示范户1110户。 四、强化民宿人才培训。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鼓励返乡青年参加技能培训。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经营管理骨干、返乡留乡入乡创业者,分类分批开展针对性培训,并纳入农业经理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育范围,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民宿产业发展带头人。指导各地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产业顾问组在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方面的帮扶作用。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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