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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64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1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30264号案    由:关于支持返乡兴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产业发展 主 题 词:提案件人: 省工商联(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乡村振兴局会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    容: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了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过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五大振兴”,掀起了民营企业家、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投入乡村振兴的热潮。截至2022年底,全省有5721家民企商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对帮扶4451个行政村。经过几年来的发展,我省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返乡农民工正在被迫“二次返城”,村庄再次出现“空心化”,农村留不住人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分析原因,主要有:      一是农业项目创业不易。农业项目具有见效慢、风险高、投资大、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的特点,且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进一步加剧了不可预知和不可控因素,一旦对项目风险预估不足,则容易产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失败。      二是创业有激情无规划。部分青年农民返乡兴业多为一时热情,缺少技术支持、前期市场调研和后期市场拓展的经验,导致创业容易失败。      三是政策保障有缺位。一方面,有的部门怕承担责任,不敢发放补贴资金,设置的条件让创业农民无法做到,导致承诺的补贴资金到不了位,创业农民逐渐失去信心。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因农业项目缺少房产、土地、高价值机械设备等易变现抵押物,不敢轻易“冒险”发放贷款或是贷款额度较少,难以满足生产需求,“融资难”“担保难”依旧是农业的“卡脖子”难题。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需要农民返乡创业就业来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广大农民返乡创业就业来支撑。      为此,建议:      一、引导做好创业规划。加强创业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创业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充分预估创业风险,合理评估自身实力,稳妥开展创业活动。加强新型农业人才培育,组织对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基层干部等骨干力量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他们掌握现代知识、技能,带动农民群众发展产业、治理乡村的能力和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智能化的能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与农业组织、农业协会、农科院所、高校专家合作的能力等,增强农民致富本领。制定符合农民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方式,开通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增强培训的多样性、科学性、能动性。      二、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根据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结合区域特征、资源禀赋、优势产业,以镇、村为单位建立乡村机会清单,发布乡村振兴项目库、支持政策清单和各类人才供需信息,为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回乡发展机会。      三、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区。加大财政投入,吸引民营资本参与,着力补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鼓励龙头企业持续做强农业优势产业,扶持推动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积极打造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建立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农村中小微民营企业制度,帮助民营企业、创业人员协调办理审批手续、落实政策支持,在法律政策框架下给予返乡创业企业和人员最优厚的营商便利。针对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要开展督查督办。针对因政策变化而导致的损失,要适当给予赔偿。同时,适当放宽创业补贴政策的门槛,加大政策补贴和信贷扶持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五、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积极表彰参与乡村振兴的优秀民营企业、优秀创业者,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办    法:B省工商联:    非常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返乡兴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人才兴则乡村兴,人气旺则乡村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出台系列措施,创树“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品牌,促进了人才回乡、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为稳定和扩大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我们认为,贵单位针对农业项目创业不易、创业有激情无规划、政策保障有缺位等问题的分析符合实际,对于引导做好创业规划、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区、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等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前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搭建平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为返乡能人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初创扶持、技能实训、工商注册、人才招聘等服务,重点扶持带动就业效应明显、经济效益突出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各类经营实体,吸引返乡人员入园创业、成功创业。截至目前,建成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84家,创新创业平台面积2433万平方米,吸引返乡创业实体7363家,带动11.5万劳动者入园就业;认定360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360名“归雁”返乡投资总额达46亿元,创造年经营收入84亿元,带动“家门口”就业7.2万人。    二是开展培训。实施产业领军人才(头雁)培育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四大人才培训计划”。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七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湖北乡村工匠(小龙虾烹饪、恩施硒茶制茶师)职业技能大赛,并组织开展农村人才技能鉴定工作。截至目前,举办6届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遴选出273个优秀农业项目;已培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及“头雁”人才1500人、高素质农民36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8000多人、招录培养农民大学生1.4万人。    三是建设项目库。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产业发展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政策集成,系统谋划论证一批整体性、综合性项目,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高项目总体效益。坚持共同缔造理念,鼓励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对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明确绩效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截至目前,全省2023年度项目库储备项目3.13万个,储备项目资金规模656.57亿元。    四是示范创建。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有力、发展基础较好、工作机制明晰、创建积极性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等创建条件,规定了具体创建申报程序,并积极向国家做好推荐。我省枣阳市、丹江口市、公安县、老河口市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道等50个乡镇、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梅池村等500个行政村纳入2022年湖北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名单。    五是做优服务。实施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等集成式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日办结。实施“走出去”创业推介,赴外省开展返乡创业推介活动,邀请外省湖北籍企业家共叙乡情、共谋发展,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靶向对接,持续引导人才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实施“全周期”创业培训,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产生企业想法、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和网络创业等培训课程,供参训者自主选择。2023年1—5月,已组织包括返乡创业者在内的4.4万人参与补贴性创业培训。    六是做好推介。及时总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我省参与乡村振兴的优秀民营企业、优秀创业者,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潜江市赵常洪等4人入选全国十佳农民;咸宁市徐玲玲等16人入选全国百名优秀学员保供先锋;6位教师入选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资助项目;15名优秀农村青年入选首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省级评选出50位“全省十佳农民”;启动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寻访活动,首批遴选出150位优秀青年人才。    今年是五年过渡期的第三年,我省衔接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取得明显成效。在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我省再次被评为“综合评价好”的省份,实现了“七连好”;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我省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引导、吸引更多的人才流向乡村,激活农村创新活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县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参考贵单位的建议,大力支持返乡创业就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扶持返乡创业。按照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各类群体返乡创业活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各类返乡创业人员25万人,带动就业80万人以上。    二是持续做好项目库。按照《湖北省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坚持共同缔造、农民主体,规划引领、聚焦重点,部门共建、信息共享,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等原则,持续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实施、管护、评估等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地方实际,对入库项目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持续做好示范创建。将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立足县、乡、村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在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同时,聚焦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是持续推进乡村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强化共同缔造统领乡村建设等17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省创建20个乡村建设示范县、200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50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00万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带动全省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持续营造良好环境。按照《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等要求,推行节假日“不打烊”、证照导办帮办和送照上门、快递到家等服务,巩固并不断扩大个体工商户“智慧办”、“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改革成效,扎实推进经营主体“壮苗”行动,总结推广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为返乡创业发展提供便利高效“一站式”服务、一流发展环境。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5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0230264

案    由:

关于支持返乡兴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产业发展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工商联(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    容: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了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过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五大振兴”,掀起了民营企业家、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投入乡村振兴的热潮。截至2022年底,全省有5721家民企商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对帮扶4451个行政村。经过几年来的发展,我省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返乡农民工正在被迫“二次返城”,村庄再次出现“空心化”,农村留不住人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分析原因,主要有:
      一是农业项目创业不易。农业项目具有见效慢、风险高、投资大、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的特点,且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进一步加剧了不可预知和不可控因素,一旦对项目风险预估不足,则容易产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失败。
      二是创业有激情无规划。部分青年农民返乡兴业多为一时热情,缺少技术支持、前期市场调研和后期市场拓展的经验,导致创业容易失败。
      三是政策保障有缺位。一方面,有的部门怕承担责任,不敢发放补贴资金,设置的条件让创业农民无法做到,导致承诺的补贴资金到不了位,创业农民逐渐失去信心。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因农业项目缺少房产、土地、高价值机械设备等易变现抵押物,不敢轻易“冒险”发放贷款或是贷款额度较少,难以满足生产需求,“融资难”“担保难”依旧是农业的“卡脖子”难题。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需要农民返乡创业就业来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广大农民返乡创业就业来支撑。
      为此,建议:
      一、引导做好创业规划。加强创业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创业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充分预估创业风险,合理评估自身实力,稳妥开展创业活动。加强新型农业人才培育,组织对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基层干部等骨干力量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他们掌握现代知识、技能,带动农民群众发展产业、治理乡村的能力和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智能化的能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与农业组织、农业协会、农科院所、高校专家合作的能力等,增强农民致富本领。制定符合农民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方式,开通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增强培训的多样性、科学性、能动性。
      二、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根据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结合区域特征、资源禀赋、优势产业,以镇、村为单位建立乡村机会清单,发布乡村振兴项目库、支持政策清单和各类人才供需信息,为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回乡发展机会。
      三、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区。加大财政投入,吸引民营资本参与,着力补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鼓励龙头企业持续做强农业优势产业,扶持推动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积极打造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建立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农村中小微民营企业制度,帮助民营企业、创业人员协调办理审批手续、落实政策支持,在法律政策框架下给予返乡创业企业和人员最优厚的营商便利。针对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要开展督查督办。针对因政策变化而导致的损失,要适当给予赔偿。同时,适当放宽创业补贴政策的门槛,加大政策补贴和信贷扶持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五、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积极表彰参与乡村振兴的优秀民营企业、优秀创业者,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办    法:

B
省工商联:
    非常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返乡兴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人才兴则乡村兴,人气旺则乡村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出台系列措施,创树“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品牌,促进了人才回乡、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为稳定和扩大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我们认为,贵单位针对农业项目创业不易、创业有激情无规划、政策保障有缺位等问题的分析符合实际,对于引导做好创业规划、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区、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等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前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搭建平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为返乡能人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初创扶持、技能实训、工商注册、人才招聘等服务,重点扶持带动就业效应明显、经济效益突出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各类经营实体,吸引返乡人员入园创业、成功创业。截至目前,建成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84家,创新创业平台面积2433万平方米,吸引返乡创业实体7363家,带动11.5万劳动者入园就业;认定360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360名“归雁”返乡投资总额达46亿元,创造年经营收入84亿元,带动“家门口”就业7.2万人。
    二是开展培训。实施产业领军人才(头雁)培育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四大人才培训计划”。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七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湖北乡村工匠(小龙虾烹饪、恩施硒茶制茶师)职业技能大赛,并组织开展农村人才技能鉴定工作。截至目前,举办6届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遴选出273个优秀农业项目;已培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及“头雁”人才1500人、高素质农民36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8000多人、招录培养农民大学生1.4万人。
    三是建设项目库。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产业发展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政策集成,系统谋划论证一批整体性、综合性项目,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高项目总体效益。坚持共同缔造理念,鼓励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对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明确绩效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截至目前,全省2023年度项目库储备项目3.13万个,储备项目资金规模656.57亿元。
    四是示范创建。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有力、发展基础较好、工作机制明晰、创建积极性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等创建条件,规定了具体创建申报程序,并积极向国家做好推荐。我省枣阳市、丹江口市、公安县、老河口市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道等50个乡镇、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梅池村等500个行政村纳入2022年湖北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名单。
    五是做优服务。实施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等集成式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日办结。实施“走出去”创业推介,赴外省开展返乡创业推介活动,邀请外省湖北籍企业家共叙乡情、共谋发展,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靶向对接,持续引导人才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实施“全周期”创业培训,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产生企业想法、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和网络创业等培训课程,供参训者自主选择。2023年1—5月,已组织包括返乡创业者在内的4.4万人参与补贴性创业培训。
    六是做好推介。及时总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我省参与乡村振兴的优秀民营企业、优秀创业者,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潜江市赵常洪等4人入选全国十佳农民;咸宁市徐玲玲等16人入选全国百名优秀学员保供先锋;6位教师入选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资助项目;15名优秀农村青年入选首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省级评选出50位“全省十佳农民”;启动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寻访活动,首批遴选出150位优秀青年人才。
    今年是五年过渡期的第三年,我省衔接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取得明显成效。在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我省再次被评为“综合评价好”的省份,实现了“七连好”;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我省连续10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引导、吸引更多的人才流向乡村,激活农村创新活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县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参考贵单位的建议,大力支持返乡创业就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扶持返乡创业。按照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各类群体返乡创业活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各类返乡创业人员25万人,带动就业80万人以上。
    二是持续做好项目库。按照《湖北省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坚持共同缔造、农民主体,规划引领、聚焦重点,部门共建、信息共享,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等原则,持续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实施、管护、评估等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地方实际,对入库项目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持续做好示范创建。将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立足县、乡、村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在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同时,聚焦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是持续推进乡村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强化共同缔造统领乡村建设等17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省创建20个乡村建设示范县、200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50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00万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带动全省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持续营造良好环境。按照《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等要求,推行节假日“不打烊”、证照导办帮办和送照上门、快递到家等服务,巩固并不断扩大个体工商户“智慧办”、“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改革成效,扎实推进经营主体“壮苗”行动,总结推广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为返乡创业发展提供便利高效“一站式”服务、一流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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