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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323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24 加入收藏
谭恺炎代表: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居委会、社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疫情防控凸显了社区的重要作用,也暴露出基层治理的短板和不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答题,不断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一、深化共同缔造。省委持续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坚持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先从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做起,从民生实事小事做起,培育共同缔造的理念,推广共同缔造的方法,取得明显成效。继 2022年在全省1038个村(社区)试点的基础上,2023年4月召开全省推进会,在14个县(市、区)开展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进一步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探索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方面,拓宽参与途径,发动群众组建理事会、议事会、评议会等,有序参与基层事务;围绕环境整治、公共设施管护、加装电梯等事项,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丰富参与方式,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鼓励群众通过献计献策、投工投劳、认管认领等方式参与;推广“共同缔造工作坊”等做法,引导群众参与微改造、微服务、微治理。激发参与热情,推广“时间银行”“家庭积分”等措施,建立积分榜、公示榜、光荣榜等榜单,培育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共建共享的精神。二、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立法,在省内外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2022年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2023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目录》《湖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湖北省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二批)》《湖北省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湖北省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目录》赋予社区对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权,明确村级组织主责事项包括组织居民群众对乡镇(街道)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市政等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等内容。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职能事务、阵地建设、自治机制、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三、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在2021年全省社区“两委”换届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9.8%。利用换届契机,同步健全了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选优配齐楼栋长。二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省3158个城市社区的近5万名社区工作者纳入“四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规范管理,社区工作者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年人均薪酬达到6万余元。推动落实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和网格楼栋包保责任,积极推行“全岗通”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履职培训。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2022年全省各级培训社区工作者6.8万人次。四是选树先进典型。2022年7月,省政府开展了全省第三届“百佳村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2022年12月,省民政厅以“共同缔造美好家园”为主题,评选发布2022年度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十佳创新案例和十佳推广案例。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四、持续深化“三方联动”。在2021年全省全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街道和县城城关镇所辖社区全面设立社区居委会下属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基础上,2022、2023年,省民政厅把深化“三方联动”机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各地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示范点创建、典型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调研指导等方式,持续深化“三方联动”机制建设,推动解决困扰群众的物业服务管理难点问题,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行职责(服务合同),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共同缔造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湖北省民政厅2023年7月24日20230323_关于进一步加大居委会、社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法的建议.docx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谭恺炎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居委会、社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疫情防控凸显了社区的重要作用,也暴露出基层治理的短板和不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答题,不断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

一、深化共同缔造。省委持续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坚持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先从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做起,从民生实事小事做起,培育共同缔造的理念,推广共同缔造的方法,取得明显成效。继 2022年在全省1038个村(社区)试点的基础上,2023年4月召开全省推进会,在14个县(市、区)开展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进一步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探索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方面,拓宽参与途径,发动群众组建理事会、议事会、评议会等,有序参与基层事务;围绕环境整治、公共设施管护、加装电梯等事项,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丰富参与方式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鼓励群众通过献计献策、投工投劳、认管认领等方式参与推广“共同缔造工作坊”等做法引导群众参与微改造、微服务、微治理。激发参与热情推广“时间银行”“家庭积分”等措施建立积分榜、公示榜、光荣榜等榜单培育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共建共享的精神。

二、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立法,在省内外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2022年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2023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目录》《湖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湖北省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第二批)》《湖北省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湖北省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目录》赋予社区对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权,明确村级组织主责事项包括组织居民群众对乡镇(街道)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市政等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等内容。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职能事务、阵地建设、自治机制、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在2021年全省社区“两委”换届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9.8%。利用换届契机,同步健全了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选优配齐楼栋长。二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省3158个城市社区的近5万名社区工作者纳入“四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规范管理,社区工作者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年人均薪酬达到6万余元。推动落实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和网格楼栋包保责任,积极推行“全岗通”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履职培训。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2022年全省各级培训社区工作者6.8万人次。四是选树先进典型。2022年7月,省政府开展了全省第三届“百佳村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2022年12月,省民政厅以“共同缔造美好家园”为主题,评选发布2022年度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十佳创新案例和十佳推广案例。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

四、持续深化“三方联动”。在2021年全省全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街道和县城城关镇所辖社区全面设立社区居委会下属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基础上,2022、2023年,省民政厅把深化“三方联动”机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各地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示范点创建、典型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调研指导等方式,持续深化“三方联动”机制建设推动解决困扰群众的物业服务管理难点问题,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行职责(服务合同),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共同缔造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7月24日


20230323_关于进一步加大居委会、社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法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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