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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491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8 加入收藏
水利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91号提案的答复李翀、黄昆、李端有、邓平基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们所提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一、关于积极争取国家政策与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近年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等省直部门,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我省中小流域治理。“十四五”以来,省水利厅已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建设资金约21亿元,用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河道防洪能力。2022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全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67709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560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9480万元、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20000万元、省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32452万元。2022年,省财政厅累计拨付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4亿元、基建资金近50亿元,以中小流域为单元,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汉江治理、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等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全省现代水网体系。省经信厅研究制定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参与制定并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磷石膏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编制完成《湖北省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25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制定《湖北省省级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专项支持磷石膏综合治理和磷化工发展。下一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将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更多国家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促进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二、关于建立市场化模式,形成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试点示范的建议2022年,水利部启动了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对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针对河流特点,科学论证治理方案,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尽量维持河道自然生态形态,切实提高治理成效。目前,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已基本形成,柏临河、良斗河均已列入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省文旅厅鼓励和支持中小流域各地深度挖掘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谋划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项目,利用省文旅项目招商推介平台,积极对接和引进投资平台、文旅企业,打造中小流域特色文旅项目;积极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试点工作,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流域地区申报试点,为促进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作出文旅新贡献。省发改委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抓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织开展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课题研究,加快出台支持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意见。省财政厅根据中央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按照“早建早奖、多建多奖”的原则,综合考虑协议签订、机制运行、补偿资金投入等因素,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相关地区进行奖励或预拨。近三年来,共拨付资金3亿元,支持市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着力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协同发展。下一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将积极指导市县分行业、分领域做好项目谋划工作,重点做好试点流域和示范工程统筹谋划工作,争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更大力度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三、关于培育多方主体,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的建议省经信厅积极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2022年推荐2家企业列入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公告,推荐废钢铁、废塑料、废纸、新能源汽车废动力电池等方向共17家列入工信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以提升重点产业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构建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从单一逐步向生产、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节能环保服务业方向发展,建立完善“链长+链主+链创”三方联动机制,推动链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提标提档,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引导、培育市场主体,参与协同发展。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省水利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予以关注和指导。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28日

水利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491号提案的答复


李翀、黄昆、李端有、邓平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们所提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积极争取国家政策与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等省直部门,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我省中小流域治理。“十四五”以来,省水利厅已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建设资金约21亿元,用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河道防洪能力。2022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全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67709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560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9480万元、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20000万元、省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32452万元。2022年,省财政厅累计拨付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4亿元、基建资金近50亿元,以中小流域为单元,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汉江治理、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等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全省现代水网体系。省经信厅研究制定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参与制定并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磷石膏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编制完成《湖北省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25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制定《湖北省省级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专项支持磷石膏综合治理和磷化工发展。下一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将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更多国家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促进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

二、关于建立市场化模式,形成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试点示范的建议

2022年,水利部启动了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对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针对河流特点,科学论证治理方案,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尽量维持河道自然生态形态,切实提高治理成效。目前,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已基本形成,柏临河、良斗河均已列入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省文旅厅鼓励和支持中小流域各地深度挖掘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谋划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项目,利用省文旅项目招商推介平台,积极对接和引进投资平台、文旅企业,打造中小流域特色文旅项目;积极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试点工作,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流域地区申报试点,为促进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协同发展作出文旅新贡献。省发改委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抓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织开展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课题研究,加快出台支持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意见。省财政厅根据中央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按照“早建早奖、多建多奖”的原则,综合考虑协议签订、机制运行、补偿资金投入等因素,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相关地区进行奖励或预拨。近三年来,共拨付资金3亿元,支持市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着力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协同发展。下一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将积极指导市县分行业、分领域做好项目谋划工作,重点做好试点流域和示范工程统筹谋划工作,争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更大力度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关于培育多方主体,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的建议

省经信厅积极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2022年推荐2家企业列入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公告,推荐废钢铁、废塑料、废纸、新能源汽车废动力电池等方向共17家列入工信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以提升重点产业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构建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从单一逐步向生产、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节能环保服务业方向发展,建立完善“链长+链主+链创”三方联动机制,推动链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提标提档,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引导、培育市场主体,参与协同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省水利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予以关注和指导。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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