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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8 加入收藏
省水利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民进湖北省委会:你们提出的《以共同缔造理念 创新湖北流域治理》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政府统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情况一是省级规划统领全局。2023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后,又陆续出台了全省17个市州(林区)流域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省直有关部门强化省级统筹,综合考虑流域水系、生态格局等因素,因地制宜细化流域治理单元,系统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二是省级政策统筹部署。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湖北省2023年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关于深化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三是省级行动狠抓落实。《实施意见》将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作为首要行动,并设置了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粮食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8项指标,推进一批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化水环境安全协调机制,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坚决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二、关于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流域综合治理机制有关情况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正加大以水利项目为主的流域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流域为单元,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汉江治理、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等项目建设,2022年累计拨付中央和省级水利相关财政资金、基建资金近100亿元。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治理合力。省财政厅正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市县按照《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落实财税与金融激励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治理,实施生态廊道、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等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生态治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双赢格局,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成效。三是积极践行共同缔造理念。三峡山水工程实施期间宜昌市通过深化与三峡集团、葛洲坝等央企国企合作,建立“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PPP、BOT、EPC等方式实施,引导企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在生态修复领域探索共治共管共享模式。秭归县利用工程试点项目与生态补偿资金结合,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引导当地贫困户和农民发展经济林果产业,探索出了“生态治理+精准扶贫”双赢新模式。宜都市以水土保持为出发点,构建“百里茶叶走廊”“万亩柑橘公园”“十里生态桃花”等特色休闲生态农业,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发展模式,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109个,生态村664个,相关治理经验在全国获得推广三、关于打造小流域综合治理样板有关情况经过地市申报、现场踏勘和专题研究,省委、省政府已确定在十堰市茅箭区-经开区茅塔河、荆州市公安县崇湖、荆门市东宝区牌楼西河、咸宁市赤壁市羊楼洞港、恩施州恩施市带水河等5个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小流域正在抓紧编制规划方案,部分整治项目已经开始实施。十堰全面梳理突出问题、预期目标及拟实施项目,完善了《茅塔河小流域统筹发展规划》初稿。荆州推进各县市区开展小流域为综合治理试点,建立了崇湖片区“五个样板”工作任务清单,7个项目正在建设。荆门形成了牌楼西河小流域统筹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对先行启动的污水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节水改造等22个项目初步成果进行跟踪。咸宁形成了由9大行动28项具体任务构成的规划实施方案,完成了框架性成果,确定59个治理单元,以16种小切口“两山”模式推进。恩施针对“猪+沼+果”循环农业、全域硒产品、茶旅融合等重点方向进行了深化研究,对接有关部门和企业,初步明确了具体路径。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坚持共同缔造理念,进一步沟通协调,加强对各市州流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指导,创新推进全省流域综合治理。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24日

省水利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湖北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以共同缔造理念 创新湖北流域治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统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一是省级规划统领全局。2023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后,又陆续出台了全省17个市州(林区)流域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省直有关部门强化省级统筹,综合考虑流域水系、生态格局等因素,因地制宜细化流域治理单元,系统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二是省级政策统筹部署。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湖北省2023年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关于深化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三是省级行动狠抓落实。《实施意见》将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作为首要行动,并设置了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粮食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8项指标,推进一批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化水环境安全协调机制,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坚决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

二、关于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流域综合治理机制有关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正加大以水利项目为主的流域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流域为单元,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汉江治理、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等项目建设,2022年累计拨付中央和省级水利相关财政资金、基建资金近100亿元。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治理合力。省财政厅正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市县按照《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落实财税与金融激励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治理,实施生态廊道、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等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生态治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双赢格局,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成效。三是积极践行共同缔造理念。三峡山水工程实施期间宜昌市通过深化与三峡集团、葛洲坝等央企国企合作,建立“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PPP、BOT、EPC等方式实施,引导企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在生态修复领域探索共治共管共享模式。秭归县利用工程试点项目与生态补偿资金结合,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引导当地贫困户和农民发展经济林果产业,探索出了“生态治理+精准扶贫”双赢新模式。宜都市以水土保持为出发点,构建“百里茶叶走廊”“万亩柑橘公园”“十里生态桃花”等特色休闲生态农业,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发展模式,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109个,生态村664个,相关治理经验在全国获得推广

三、关于打造小流域综合治理样板有关情况

经过地市申报、现场踏勘和专题研究,省委、省政府已确定在十堰市茅箭区-经开区茅塔河、荆州市公安县崇湖、荆门市东宝区牌楼西河、咸宁市赤壁市羊楼洞港、恩施州恩施市带水河等5个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小流域正在抓紧编制规划方案,部分整治项目已经开始实施。十堰全面梳理突出问题、预期目标及拟实施项目,完善了《茅塔河小流域统筹发展规划》初稿。荆州推进各县市区开展小流域为综合治理试点,建立了崇湖片区“五个样板”工作任务清单,7个项目正在建设。荆门形成了牌楼西河小流域统筹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对先行启动的污水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节水改造等22个项目初步成果进行跟踪。咸宁形成了由9大行动28项具体任务构成的规划实施方案,完成了框架性成果,确定59个治理单元,以16种小切口“两山”模式推进。恩施针对“猪+沼+果”循环农业、全域硒产品、茶旅融合等重点方向进行了深化研究,对接有关部门和企业,初步明确了具体路径。

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坚持共同缔造理念,进一步沟通协调,加强对各市州流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指导,创新推进全省流域综合治理。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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