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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2-25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三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任务部署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宜都市委、市政府当好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主力军,加快建成宜昌首个千亿县市目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和保护,为奋力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宜都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使知识产权在促进宜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作用充分显现,“以专利支撑引领创业为主引擎,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与产业品牌共融互进”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具体目标

  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等要求,争取在三年示范期建设期间,达到以下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30%以上,达到6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达到50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年均增长8%,达到5000件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达到10件;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协作机制,组织实施1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5个以上产业、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2.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建立宜都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同合作优势,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进一步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提升执法办案的效率和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5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仲裁)基层站点达到20个,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5%以上。

  3.专利转化运用效益快速提升。指导企业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到2025年,培育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到5家,全市专利密集型产品增加值GDP比重达到1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达到2亿元。

  4.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人员队伍得到落实,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拓宽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快速维权渠道,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有较大的发展。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组成宜都市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为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产出和运用机制。

  5.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对接“知慧桥”“宜知汇”等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探索推进知创产业园建设,支持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地宜都。

  6.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愈发浓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浓厚文化氛围,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成立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全市上下协调有序、联动有力、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良好工作格局。

  2.充实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全市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各级各部门明确承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指导各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重点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二)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

  深入学习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宜昌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规划》为指导,制定《宜都市知识产权强市(县)详细规划》,明确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组织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科学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发展方向,构建自身知识产权攻防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

  1.培育和引进高价值专利。以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等为抓手,引导企业发挥专利制度优势,优化创新路径,抢占市场制高点,培育一批具有领先优势的“领头雁”企业和具备专项特长的知识产权“小巨人”企业。引导科技创新型企业从技术布局、类型布局、地域布局、时间布局等多个维度构建专利组合(专利池),突破单个专利保护的局限性,强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精”的专利技术优势,实现“高数量专利→高质量专利→高价值专利”的跨越式发展,打造更多专利密集型产品。引导企业和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进行联合技术攻关突破技术难点,组织开展多层面的专利技术对接活动,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实现合作共赢。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找准产业、企业需求的共振点,在重点产业集群区、地理标志产业区等创建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完善商标培育、运用和保护的路径方式。引导企业在加强商标创意设计、丰富商标内涵、壮大商标族群、增加商标附加值上下功夫,推动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地方特色农产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3.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版权在推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茶马古道”申报世界遗产为契机,加强版权和文化方面资源的挖掘利用,打造一批版权和文化业领军企业,以文化软实力提升产业硬实力。进一步完善我市版权和文化产业发展制度和政策,实现数量和速度型发展向质量和效益型发展转变,打造更多版权和文化精品。

  4.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选择我市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对区域内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问题和需求,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托管服务;委托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等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有效对接企业需求与托管服务机构业务,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5.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发挥科技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商业银行拓宽知识产权质押渠道,鼓励地方性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创新信贷产品,推广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质押贷款业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鼓励企业以拍卖、许可、转让、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1.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着力开展商标权保护、版权保护、专利权保护、汽车配件打假、农村市场重点商品和打击假冒伪劣等专项整治工作。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2.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发挥行政执法快捷方便的特点,依法查处假冒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数据汇聚到网上执法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大共享,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执法效率。综合运用证据规则以及惩罚性赔偿等制度,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提高赔偿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通过信息统计通报、工作交流、定期会商、联合执法行动等方式强化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合力。

  3.构建共同保护机制。依靠市场监管、公安、文旅、农业农村、资源规划、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司法要素保障,多层次多角度发挥知识产权系统保护能力,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知识产权执法问题,落实衔接工作责任,有效做好行刑衔接。鼓励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信息收集、管理、发布,探索将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纳入宜都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科学分配监管资源,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媒体曝光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五)强化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1.实施知识产权主题培训计划。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万里行”“知识产权‘百县万企’大培训”等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知识产权主题培训活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培养一支具备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

  2.加强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引导中小学校将知识产权融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鼓励中小学生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

  (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共享湖北省、宜昌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系统,构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沟通和联系的桥梁,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商品化。

  2.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灵活采用购买服务、专项培训、沙龙交流等方式,引导落地宜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优做强,提升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不同专业方向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在知识产权注册申请、维权代理、司法诉讼、调解以及评估、交易、鉴定、培训等领域的专长,实现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和互联网形式的结合,鼓励运用在线网站、微信小程序等手段拓展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重点提供专利导航等高端服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在更广泛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全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与宜都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投入增长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制度,重点突出专项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促进专项资金投向发明创造、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等领域。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原则,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矿区、高新园区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的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普及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介绍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商标宣传周”等渠道,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强化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宜都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银保监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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