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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动办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现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计划。一、组织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20〕55 号)要求,现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办公室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和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检查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抽查范围

  宜昌市域内在建人防工程、竣工人防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及项目安装质量、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警报设施、城区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四、抽查时间

  2024年3月至12月。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国动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市国动办《计划》和《市国动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当地监管重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各县市区国动办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各县市区年度抽查计划要涵盖本级清单全部抽查事项。对市国动办《计划》部署的抽查事项,除检查实施层级为市级的事项外,各县市国动部门要将检查实施层级为市、县两级的抽查事项全部列入本级抽查工作计划。

  2.各县市区国动办要统筹组织国动系统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严格依照规定频次和抽查比例组织实施抽查工作,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要严格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时确保在自主发起组织开展检查的事项中,部门联合抽查对象数量不少于总抽查数量的80%。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重点与住建、消防、教育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3.各县市区国动办、市国动办相关科室、直属相关事业单位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过程,执法检查要全程留痕,确保执法检查合法、规范。各级执法人员要依法、审慎、准确判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最大限度减少误判、误录,杜绝因误判检查结果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要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监管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各县市区国动办、市国动办相关科室、直属相关事业单位要注重结果应用,检查结束后认真进行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检查结果。每次检查完成后3日内向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归集检查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检查结果,实现随机抽查结果共享。同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管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各县市区国动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总结请于2024年7月31日、11月15日前报送市国动办政策法规科。(市国动办联系人:魏岗,联系电话:1517173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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