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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11-02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及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宜昌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及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宜昌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7日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关于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宜办发〔2016〕6号),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方针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宜昌“135”战略定位和“宜学之城”建设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总体目标。

高举改革创新旗帜,建立完善高效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建成科学、开放、互通、多样的绿色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网络,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师资队伍,着力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审美情趣。“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力争达到国内教育发达地区同期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1.加强三级课程建设。

——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学科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制定出台《宜昌市中小学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系统规划和设置各类课程,建立学段衔接、学科融合的一体化课程体系。

——挖掘宜昌世界水电名城、巴楚文化摇篮、屈原昭君故里等自然人文资源和茶业、柑桔等特色产业资源的教育内涵,修订完善《长在宜昌》地方课程。

——鼓励学校结合文化特色,整合优势资源,开发校本课程。逐级开展优秀校本课程评选交流活动,畅通优势特色课程资源共享渠道。

——建设各类课程资源库,开展德育、美育等学科课程优秀案例和课例评选、展示、交流、研讨活动,打造100个市级德育、美育精品课程。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2.深化高效课堂创建。

——坚持“以学定教·自主合作”的宜昌课堂教学特色,以“一师一优课”活动为抓手,加强研究提炼,进一步明确高效课堂创建的发展方向和推进思路。

——推进研究性学习开展,进一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各学科课堂教学的管理评价和统筹配合,普通高中建设50个人文科技创新实验室,打造100个优势课程群。

——出台《宜昌市中小学生生涯教育规划指导意见》,开设职业体验课程,不断丰富高效课堂的内涵和特色。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配合。)

3.加强体育美育工作。

——开齐开足体育课,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推广具有宜昌地方特色的校园舞蹈和体育项目;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建立完善学校美育发展报告制度;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不断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配齐配足艺术教师;创新美育教师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切实提高美育师资整体素质。

——继续开展戏曲进校园(京剧进校园)、长江钢琴节、黄鹤美育节等活动,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创新德艺双馨人才培育模式,着力增强学生的审美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

——推进校园足球工作,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完善市、县、校三级联赛机制。发挥足球特色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定期开展特色学校交流活动,提高校园足球运动水平。

——大力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积极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发展学生的体艺兴趣和特长。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牵头,教师管理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流程。

——加强课程建设,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时,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竞赛,推动学科教研。

——加强场所建设,建设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十三五”期间,全市80%以上的学校心理咨询室达到《宜昌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评估标准》。

——加强队伍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学生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鼓励各地各校出台支持教师报考国家心理咨询师的政策。

——加强心理健康档案建设,全市所有中小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通过跟踪记录,有针对性的开展个体或团队咨询辅导,发挥校园心理咨询室的早期觉察和干预功能。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计划财务科、教师管理科、校园综合治理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二)构建综合实践活动体系。

1.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规范升降国旗、奏唱国歌礼仪,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粮、节水、节电”和“文明伴我成长”、“我是环保志愿者”、“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法制进校园”等专题教育活动。

——挖掘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五四、七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以及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国家宪法日等蕴藏的教育资源,组织主题班(团队)会、宣誓仪式、文明劝导、研学旅行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以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为龙头,整合全市各类自然人文和社会资源,建立100个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构建社会资源大课堂。

——将社区教育纳入全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发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建设50个社区教育示范中心,实现一个场所、多种功能,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推动实现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积极推进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共建共享,开发适合学生年龄、符合学生认知的综合实践课程。落实综合实践课时,义务教育3-9年级学生每月至少参加1次半天的生产劳动、爱心公益、勤工俭学或创新创造等综合实践活动。

——完善青少年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培育校园志愿服务组织,设立中小学志愿服务岗,开发和拓展服务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完善学生实践活动评价和激励措施,推行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分制,建立综合实践活动网络管理平台,将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配合。)

3.推进学生社团建设。

——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发组建社团、自主管理社团,保证每个学生在每个学段至少参加1-2个社团活动,着力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团队合作意识。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的研究指导,制定出台《宜昌市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充分利用课外活动、课后托管等时间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推进社团活动课程化、特色化发展。开展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展示活动,培育500个市级精品社团,举办学生社团节,为社团间开展学习交流搭建平台。

——发挥共青团、少先队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家长、社会人士和志愿者支持,为学生开展社团活动提供便利和保障。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三)强化文化育人功能。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开展文明校园、德育品牌学校、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一校一特”、“一校一品”的宜昌校园文化格局。

——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推进阅览室、书法室、美术室、音乐室、中职学校实训室等功能教室建设,保障教学和活动需求;充分利用学校报刊、文化墙、广播电视等文化教育载体,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人文环境。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根据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提炼学校核心教育理念,引领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班风的形成。

——加强制度文化建设,把“软文化”与“硬制度”有机结合,建立适应时代要求,促进学生发展,校内外关系协调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双重运行机制。

——加强行为文化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要求,形成以身作则、以人为本的学校领导文化和为人师表、务实创新的教师文化。细化《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抓好学生生活习惯、行为准则和规则意识教育,形成良好的学生行为文化。

——加强智慧校园建设,依托宜昌教育云平台,集成整合学生学习、教学服务、教师成长、教育管理和家校沟通等教育资源和系统,不断优化信息技术下的教育教学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推行大数据支持的过程性写实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师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手机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文明上网,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防止网络沉迷或受到不良影响。加强网络法制教育,培养师生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计划财务科、教师管理科、校园综合治理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配合。)

2.加强传统文化教育。

——坚持有序推进,依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乡土文化教育,开发乡土文化教材,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建立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一体化格局。

——坚持活动引领,持续开展“朝读经典”、“起点阅读”、“汉语言文化知识电视大赛”、“宜昌市新春第一课”、“文明风采大赛”等品牌活动,通过书法、绘画、表演、研学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参与面,提高活动实效。

——坚持典型示范,邀请文化名人、历史专家、非遗传承人、技能大师(工匠)走进校园,为学生讲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和基本走向,增强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鼓励学校将传统文化作为学校德育品牌和体艺特色,打造50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发挥品牌示范辐射作用。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四)发挥评价育人功能。

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积极适应高考改革新方案,深入分析高考改革对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影响,在师资调配、选课走班、硬件设施、学生管理、考试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加紧谋划,制定科学可行的措施。

——科学制定新的中考考试方案,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学校录取方式,不断扩大中考A等生人数,扭转以分数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学生的现象。坚持普职并重,引导学生自主选择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高中阶段教育,追求绿色升学率。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落实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政策,完善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政策,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告、社会监督制度,促进教育公平。

(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牵头,计划财务科、市招生和考试办公室、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2.深化教育质量评价改革。

——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国家实验区工作,出台《宜昌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教师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标体系和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学生素质、教师绩效、学校办学水平开展科学监测,形成评价报告,提出指导性意见。

——积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重点,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教育质量监督,发布教育质量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智力支持。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师管理科配合。)

3.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开发网络管理平台,以学生综合素质网络评价数据和国家学籍网信息为基础,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其诊断功能。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网络评价,通过写实记录,形成学生成长轨迹“大数据”,公正科学全面的评价学生,并将评价结果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通过客观记录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情况,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同时为高校招生提供参考。

(基础教育科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配合。)

    (五)优化全方位育人环境。

1.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科学制定区域创建总体规划和指标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城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区域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95%以上。加强科学保教指导,落实园长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保教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完善“家园共建”制度,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消除学前班,杜绝“小学化”现象。健全保障机制,分县市区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和人员补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公示制度,定期公示各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

——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完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改造薄弱学校,以集团、联盟、共同体等多种形式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着力消除大班额现象。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正常流动机制,引导优秀管理人员、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着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普职协调发展,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制定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富有鲜明办学特质的高水平普通高中。推动中职学校校企合作与集团化发展,建立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依托三峡职教集团,拓展产教融合领域。加快拓展中职与高职融通渠道,扩大“3+2”和五年一贯制办学规模。

——全面落实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建设,适度扩大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探索智障学生十二年一贯制教育,强化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指导、研究和管理,不断提升残疾儿童接收义务教育比例。办好残疾人艺术团附属学校,支持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抓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认真实施《扶贫攻坚教育保障专项方案》;以实施“精准资助”为目标,完善各学段奖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关爱机制,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市教育督导办公室牵头,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师管理科配合。)

2.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提升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激励。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建立现代学校治理制度。学校依法完善章程建设,以章程统领、理顺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推进校长负责制,建立运用校长、教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学校办学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遵循决策法定程序,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健全参与机制,完善教职工大会、教师学术委员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社区联席会等制度,拓展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和方式。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与学区制管理,实现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

——全面导入卓越绩效管理。设立宜昌教育质量奖,建立符合宜昌实际的卓越绩效管理方案,拓展试点单位,形成宜昌特色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三峡质量奖。

——全面启动中职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率先在全省启动中职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局直属机关党委牵头,计划与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师管理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县管校用”(市直学校“局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创新,设立市县教师管理中心,落实教师全员竞岗、全员聘用制度,适应城市发展带来的教育增量需求,促进师资均衡配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逐步取消学校领导干部行政级别,建立校长选拔、评价、晋升、奖惩、退出等系列制度,执行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推行教育家办学。

——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培养培训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新高考、新课程、新技术等为重点内容,采取知名高校高端研修、先进地区跟岗学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出台《宜昌市中小学校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性意见》及评估细则,将校本研修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示范学校创建的重要内容,开展校本研修工作示范校的创建活动。

——落实教师专业荣誉制度。加大教育拔尖人才的培养、管理、使用力度,深化宜昌名师工作室、宜昌技能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打造名师摇篮和教学创新平台。

(教师管理科牵头,政工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配合。)

4.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网络。

——完善家校共建制度,全市中小学全面建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建立县域家长委员会联合会、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参与学校日常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争取社区、社会资源单位的广泛支持。用好用活校园网、学生市民卡、qq群、微信、微博等“智慧校园”沟通媒介,统筹家访、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家校沟通渠道,建立班级诊断会制度,实施家庭教育普及工程,培养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志愿者,建设一批优秀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示范基地。

——开展课后托管服务,依托小学家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馆设施,在学校指导下按照自愿原则实施课后在校托管服务,为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学生课后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贴,缓解家长实际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发挥各级综治部门作用,加强对学校周边歌舞厅、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和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监督与管理,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健康、绿色、安全的环境。

(离退休干部科牵头,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校园综合治理科、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立德树人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对立德树人工作的研究,不断创新立德树人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分级组建专家团队,广泛开展巡回宣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交流,开展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热潮。

    (二)明确学校职责。

学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阵地,校长是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主导和引导责任。各级学校要以立德树人引领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第一工作要务纳入学校年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全员育人能力,发挥党支部、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建立促进立德树人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三)加强协同配合。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加快建立立德树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要主动联系财政、编制、人社等职能部门,在经费预算、人员编制、教师待遇等方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要积极争取综治、公安、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广泛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完善家访制度,推进家校共建,教育家长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促进子女成长成才。

    (四)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各地各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和督学责任区的工作范畴,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总结经验,推广成果,督导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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