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和社会发展类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和社会发展类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荆州开发区高新创业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荆州纪南文旅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

为推进我市农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激励科研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将对2021年涌现出来的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请各地各单位做好2021年度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先进单位:荆州市各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有关科技类企事业单位。

(二)先进个人:荆州市各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有关科技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者。

上述对象均须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为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富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有专门负责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的班子成员及工作机构,将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了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了激励约束机制。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管理能力,科技成果产出、转化数量较多,人才队伍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在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成效显著。

4.拥有素质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或创新团队,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

5.鼓励自主创新,精心组织实施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建立规范的监管制度、评价体系及追踪问效机制。

6.无违规违纪及重大责任事故等现象的发生。

(二)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科技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带头落实科技与人才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

2.积极开发新产品,潜心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应用技术上具有技术创新或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获得了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人才。

3.在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研究与推广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线科技人才。

4.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科技人才。

5.在专业领域主持过国家、省级项目的学科带头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专利权人、省级及以上机构审(认)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选育者。

三、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对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各推荐1个先进单位和1名先进个人。

四、注意事项

(一)报送时间:2022年2月23日

(二)报送地点:荆州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社会发展科

(三)报送材料:各县市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科技局、科经局行文推荐。

(四)联系人:杨雄杰0716-8869162  13593848777

附件一:荆州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二:荆州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推荐表

202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