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加强公安县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1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公安县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集镇、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群众环境卫生观念根本转变,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达到国、省、县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成片成堆垃圾;乡镇集镇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村(居)扫干净、码整齐、拆通畅、清沟渠、保常态。建立村(居)民合理付费、镇村组织统筹、县政府适当奖补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落实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乱堆、乱扔现象得到清除,存量垃圾彻底清理,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回收率逐步提升。让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乡镇主责、部门监管、奖补激励的原则,实现全县乡镇集镇、村(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总要求,为构建“双向突破、两翼齐飞、水韵公安”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压实县、镇、村级责任。一是县级层面。1.健全收运处置体系;2.切实压实各方责任;3.强化考核奖补激励。二是镇级层面。1.健全运营模式;2.做好镇域保洁;3.加强考核监督;4.夯实管理基础;5.加强资金保障。三是村级层面。1.发动群众;2.常态保洁;3.收取费用。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督察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评体系,巩固和完善“县评镇、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四评”机制,实行层级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坚决予以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党员干部开展示范带动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逐步培养自觉整治房前屋后环境、主动维护镇容村貌的良好习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城乡环境卫生共治、共管、共享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