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6-11-08
1999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1999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锚点水环境
 
一、地面水环境质量
 
1、河流
 
    1999年,按不同功能类别对全市10条主要河流监测结果进行评价,有15项评价指标。均未超标的有5条河流,即倒水、举水、东荆河、金水河、青山港;一项超标的是滠水、巡司河;两项超标的是长江武汉段、汉江武汉段、府河。
 
    长江武汉段、汉江武汉段超标项目均为总磷和非离子氨,超标倍数在0.4—0.5之间;府河超标项目为总磷,超标6.49倍、凯氏氮,超标1.3倍。
 
2、湖库
 
    1999年,按不同功能类别对全市19个主要湖库监测结果进行评价,有15项评价指标。均未超标的5个湖库是北湖、阳春湖、汤逊湖、斧头湖、严西湖;一项超标的5个湖泊是梁子湖、后官湖、涨渡湖、鲁湖、木兰湖;二项超标的3个湖泊是南湖、青菱湖、后湖;三项超标的3个湖泊是东湖、墨水湖、黄家湖;东西湖四项指标超标;南太子湖五项指标超标;沙湖六项指标超标。
 
    在有污染物超标的14个湖泊中,总磷超标的有10个湖泊,凯氏氮超标的有9个湖泊,非离子氨超标的有9个湖泊。东西湖总磷超标2.18倍;南太子湖凯氏氮超标9.86倍;东湖非离子氨超标4.2倍,湖泊水质比河流水质差。
 
    国家考核的4个水体,按功能区类别和考核项目,全部达标。和上年相比,河流和湖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但府河、墨水湖、南太子湖、沙湖水质仍比较差。水质污染均系有机污染所致。
 
二、污染物排放及处理
 
    1999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78706.3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4963.36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7.13%;生活废水排放量33743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2.87%。外排工业废水中,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镉30公斤、六价铬3280公斤、铅1690公斤、砷4180公斤、挥发酚55990公斤、氰化物15440公斤、石油类1198.6吨、化学需氧量79631吨。这8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达到国家总量控制要求。1999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8.8%,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工业废水处理率88.1%,工业重复用水率64.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至1999年底,全市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328台(套),正常运行率95.21 %。
 
三、.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1999年,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5.63%,和上年持平。对10个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的结果为:团山水源水质监测项目全部达标;余家头、琴断口、国棉、堤角水源总大肠菌群6次超标;白沙洲水源总大肠菌群4次超标、非离子氨1次超标;宗关、白鹤嘴水源总大肠菌群1次超标;平湖门水源总大肠菌群4次超标、非离子氨2次超标;东湖水源总大肠菌群6次超标、非离子氨3次超标、高锰酸盐指数1次超标。
 
 
 
空锚点气环境
 
一、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1999年,城区空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平均值25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以下简称“二级标准”)的0.3倍。东湖测点年平均值最低,为183微克/立方米,优于二级标准限值;青山测点年平均值最高,为355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78倍。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优于二级标准限值。城区氮氧化物年平均值为8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微克/立方米,但仍超过二级标准0.76倍。武昌火车站测点年平均值最高,为160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2.4倍。城区一氧化碳年平均值2.20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244毫克/立方米。城区降尘年月均值为16.19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减少2.18吨/平方公里·月。
 
    1999年,城区降水PH年均值5.65,酸雨样品出现频率11.3%。7个城区中,只有江汉、洪山测点的PH年均值低于5.6的酸雨评价界限。
 
    全年向市民发布空气质量周报52份。空气质量周污染指数(API)范围是52—178,平均值为94。
 
    和上年相比,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除总悬浮微粒外,各测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值按功能区类别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及处理
 
    1999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215.32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328.95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的废气970.93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气1244.40亿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98.1 %,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77.2%。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39万吨,比上年减少1.0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1.61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6.77%;全市烟尘排放总量4.78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4.64万吨,较上年增加0.25万吨,工业烟尘去除率94.66%;全市工业粉尘排放量5.36万吨,比上年增加0.65万吨,工业粉尘去除率93.32%。全市有工业废气处理设施1189台(套),正常运行率93.44 %。
 
    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已全部达到国家总量控制要求。
 
三、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
 
    1999年,市区汽车在用数122581辆,汽车年检数118362辆,达标数110764辆,年检达标率90.36%。汽车路(抽)检总数7510辆,路(抽)检达标率89.45%。
 
 
 
锚点声环境
 
一、区域噪声
 
    1999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4分贝(A)。声源构成:生活噪声源60.4%,交通噪声源15.7%,工业噪声源8.1%,施工噪声源2.9%,其它噪声源12.9%。各行政区中,等效声级均值最高的是江汉区,为58.8分贝(A),但较上年下降2.1分贝(A);最低的是洪山区,为52.2分贝(A)。生活在50.1—55分贝(A)声级范围内的人口最多,占总网格人口的46.6%,覆盖面积94平方公里,占总网格面积的44.8%。
 
二、交通噪声
 
    1999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72.9分贝(A),比上年上升0.3分贝(A)。监控的74条道路中,超标的有64条,超标路段长度占监控道路总长度的93.2%。路段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值为79.1分贝(A),出现在八一路的中南—珞珈山路段;干道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最高值为77.9分贝(A),出现在长江二桥干道。全年道路平均车流量为2017辆/小时,和上年相同。车流量最大的干道是中南路,为4804辆/小时。
 
 
 
 
 
锚点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
 
一、工业固体废物
 
    199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529.47 万吨,综合利用量472.70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50.96 万吨)。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冶炼废渣100.27 %;粉煤灰123.45 %;炉渣39.25 %;尾矿6.5 %。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贮存量936.5 万吨,占地面积343.88万平方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25.31万吨,排放量1.37 万吨。
 
二、生活垃圾
 
    1999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49.41万吨,垃圾清运率100%。垃圾堆肥处理3.5万吨,无害化填埋处理136.24万吨,一般处理9.67万吨。
 
 
 
 
 
锚点生态环境
 
    1999年末实有耕地面积219.73千公顷,年内新增加耕地面积0.54千公顷,其中新开荒地面积0.02千公顷;年内减少耕地面积2.66千公顷,减少原因:退耕还林、退耕还渔1.46千公顷;国家基建占地0.85千公顷;乡村集体占地0.32千公顷;农民个人建房占地0.03千公顷。长江防护林造林面积新增2.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1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17%。全市有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6.67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5个,面积338.14平方公里;森林公园6个,面积89.48平方公里。全市有野生动物品种80多个,其中鸟类品种占60多个,多数分布于木兰湖和沉湖地区。  
 
 
 
 
 
锚点措施与行动
 
一、工业污染防治
 
    1999年,全市环保工作以“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和城市环境空气及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为重点,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社会公布全市超标企业名单,下达限期治理计划,树立“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倒计时牌,推动超标工业污染企业加快污染治理步伐,1999年共完成污染源治理项目86个,其中:治理废水28个,治理废气27个,治理噪声10个,全年投入资金10088万元。青江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成的污水处理工程,其工艺装备居同行业领先水平,该工程投入运行后,全市有害污染物镉、砷年排放量骤减。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增设了在线监测仪,实现了废水处理的全自动化控制。1999年建成投产的129个建设项目,其配套环保工程(设施)全部合格,“新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至1999年底,612个工业企业中,治理达标的有403个,依法停产的有45个,自然停产的有77个,达标率为86%。全市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提前一年实现“九五”总量控制目标。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加大管理力度,杜绝含铅汽油的复售,全面禁止销售二冲程燃油机动车。发布了《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严格审查,向社会公布合格的机动车尾气净化产品。年内完成公共汽车“油改气”2条线路,共计42台车,实现省直、市、区党政机关车辆率先达标。
 
三、环境综合整治
 
    1999年,围绕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中山大道环境综合改造工程,建成了西北湖、梨园等大型绿化广场,启动东湖环湖景观建设项目。全年新增公共绿地面积256.3万平方米,植树38万株。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达2350万平方米,47.6万人实行了垃圾袋装,垃圾袋装化率为12.5%。投资738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场,集中式污水处理能力由5万吨/日提高到15万吨。续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和垃圾处理工程,沙湖、二郎庙、龙王嘴地区污水收集系统累计完成管涵49.3公里;垃圾处理工程完成进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市区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000吨/日。初步建成了武汉消除白色污染环保产业基地。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4座黄沙码头,将原垃圾码头改造为绿地。发布了《武汉市保护城市自然山体湖泊办法》,对27个自然湖泊和58个自然山体严格实行分级保护。  
 
    继续实施联合国“城市可持续发展计划”武汉城市环境项目,完成了《武汉市优先环境问题战略和行动计划》及《武汉市环境管理战略纲要》的编制工作,为召开2000年武汉市可持续发展融资会作了积极的前期准备。武汉市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二000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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