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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调研、农情信息与农业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5-14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切实加强全市农业系统农业调研、农情信息与农业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增强主动作为意识扎实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业系统农业调研、农情信息与农业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增强主动作为意识

扎实做好农业调研、农情信息与农业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反映农业生产情况,准确把握涉农政务动态信息,专题调研涉农难点、热点问题,是当好党委政府参谋的重要体现,是有效履行农业部门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农业部门转变作风,服务农民、服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展示农业部门工作水平和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交办的重要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调研、农情信息调度与农业统计工作,主动作为,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搭建高效工作平台

1.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队伍。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明确农业调研、农情信息和农业统计工作的工作机构、分管领导,落实农业调研人员、农情信息员及农业统计员,建立农情信息员AB角制度,确保农情信息、农业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延续性。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明确农情信息员,确保工作有机构承担、联系有渠道保证、落实有人员负责。请各地各单位于530日前将《宜昌农业系统调研、农情与农业统计机构人员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市农业局办公室。

2.畅通报送渠道,材料分类汇总。农业政务信息直接发送至市农业局邮箱或登录宜昌农业信息网;农情分析材料通过宜昌农情QQ群或农业局邮箱上报;调研报告和农业统计工作报表直接发送至农业局邮箱。由市农业局办公室负责农业调研、政务信息及农情信息负责汇总、发布;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农业统计分析材料的收集、发布。

三、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1.专题调研制度。各级农业部门领导要将农业调研纳入重要工作范畴,带头围绕重点产业,围绕农村改革难点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精选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掌握情况、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每个单位每年至少完成1个有价值、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农业调研材料要求主题鲜明、案例典型、对策建议具有前瞻性,字数不超过3500字。年终由市农业局办公室汇编成册,并评选优秀文章(2014年专题调研课题参考目录见附件2)。

2.农情信息定期报表制度。县市区农业部门农情信息员按时填报《湖北省农情调度系统》每月规定的报表,及时上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不延误省市两级相关数据汇总,保持数据的一致性、衔接性和动态可比性。

3.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县市区农业部门农业统计员要按照《2014年农业统计报表目录》(附件3)和《2014年农业专业年报目录》(附件4)按时、同口径填报,要求附分析材料的,不得缺报。及时上报分析材料,有详实数据、有原因分析、有形势预判。分析材料要做到言简意赅、数据真实、内容翔实、论据充分、结论清晰。

4.农业政务信息及时上报制度。农情信息员要敏锐把握农业生产、农村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参考《宜昌市农情政务信息报送要点》(附件5),结合农业专题调研、农情调度与农业综合分析的相关资料,对涉农发展趋势认真分析,科学预判,充分挖掘农业工作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突出信息的时效性、前瞻性、新颖性和独特性,快速反映,迅速上报。

5.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在春耕备耕、夏收秋种、秋收冬种等关键农事季节以及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县两级农情信息员要积极与粮食、气象、统计、水利水电、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分析研判形势,在播种面积、产量预测及灾情损失等重大趋势判断上形成共识;在产量预测、农民收入预测、农产品加工产值预测过程中,市县两级农业统计员要主动、及时与统计局、调查队、经信委等部门沟通、会商和协调。同时农业系统内部的生产管理、市场信息、农技推广、农资管理等领域的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要积极配合农情信息员和农业统计员做好相关分析工作。遇重大自然灾害时,实行一日一会商、一日一调度。

6.定期形势分析制度。各地各单位按照《宜昌市农业形势分析目录与责任分解表》(附件6)及早安排,结合农情调度报表和农业统计分析报表,按时、高质量形成涉及农业生产各方面的形势分析材料,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及时报送至市农业局办公室。

7.农情联系点制度。为拓展农业部门农情信息渠道,抽查验证统计数据,全市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全市建立一批覆盖市、县、乡、村、大户(企业和合作社)的农情联系点。每个县、市、区在生产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农产品销售市场等单位中建立50-100个农情联系点,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结合自身职能建立5-10个农情联系点,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经、农村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头建立各行业农情联系点。请各地各单位于530日前上报《宜昌市农情联系点登记表》(附件7)至市农业局办公室。

8.考核通报制度。市农业局将把农业调研、农情信息调度及农业统计分析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农情调度表、农业统计报表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对领办或约稿的调研报告、农情与农业统计分析要积极配合,主动落实,不得消极拖延和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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