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林水)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透明,全面提升工程质量、保障生产安全、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湖北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试行)》。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宜昌市水利水电局
2017年8月31日
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试行)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宜昌市水利水电局直接监督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县级监督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采用此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由监理大纲、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投标报价、信誉与业绩5个分项组成,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监理大纲25分,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7分,资源配置12分,投标报价16分,信誉与业绩30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招标人应采用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计算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B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二、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0~25分)
(1)工程分析(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监理范围与目标明确的得1分;否则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清楚的得2分;否则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结合工程特点,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合理得当的得1分,否则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质量控制(0~7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控制内容全面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质量控制制度健全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质量控制措施正确完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部位明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⑤工程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计划可行、频数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⑥有政府质量抽检无不合格检查项目的承诺,且有相应违约处罚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⑦质量评定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和方法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⑧各阶段验收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3)进度控制(0~3分)
①进度控制内容全面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进度控制制度健全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进度控制措施正确完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4)投资控制(0~3分)
①投资控制内容全面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投资控制制度健全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投资控制措施正确完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5)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0~3分)
①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方法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合同管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协调建设各方关系的措施可行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6)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0~4分)
①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安全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7)合理化建议(0~1分)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0~17分)
(1)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0~5分)
①具有与招标工程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具有其他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③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0~7分)
①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为准,下同)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等级同类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的60%,下同)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的,每一个项目得2分(无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的无效),最高得4分。
②近五年承担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级及以上等级其他水利工程(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下同)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的,每一个项目得1.5分(无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的无效),最高得3分。
(3)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水利行业相关协会奖励(含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②近三年被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4)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0~3分)
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且有违约处罚(每少1天,愿按日工资的5倍及以上进行处罚)的承诺的得3分;否则得0分。
3.资源配置(0~12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0~6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监理工程师数量及专业配备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得2.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5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监理员搭配合理、数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③近三年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④近三年被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2)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0~2分)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拟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0~2分)
检测及办公设备配备齐全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4)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0~2分)
具有随时可调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检测及办公设备配备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4.投标报价(0~16分)
式中:
Fi—第i个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Bi—第i个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i=1、2、3……n);
C—评标基准价;
n—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计数。
如果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投标报价得分可由评标工作人员计算,在评委对其他详细评审项目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复核。
5.信誉与业绩(上限30分)
(1)市场信用(0~7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经水利部认定为AA级及以上等级的得4分;经水利部认定为A级的得2.5分;其他情况得0分。
②具有宜昌市水利水电局颁发绿色证书的得3分;具有蓝色证书的得1.5分;具有白色证书的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
(2)获得奖励(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大禹奖)、省级(如江汉杯)优质工程奖的得2.5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该项最多得2.5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具有水利部文明办、省水利厅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5分,获得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分。该项最多得2.5分。
③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没有获得以上奖励及称号的得0分。
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仅选择得分高的一个奖项参与评分,同一级别的奖项只取一项。
(3)质量体系认证(0~1分)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4)重合同守信用证书(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级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③近三年没有获得本款①或②规定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0分。
(5)财务状况(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最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本招标评标基准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6)监理业绩(0~1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为准,下同)承接过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同类项目监理工作的,每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
②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为准,下同)承接过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其它水利项目监理工作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7)投标文件的完整性(0~1分)
投标文件无漏页、无错页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每一处漏页或错页少得0.5分)。
(8)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投标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工程师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4分;受到地市(州)级、县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②近一年受到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近一年受到地市(州)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近一年受到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近一年受到地市(州)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③投标人近三年承接的项目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3分;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投标人近二年安全生产工作被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被多次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按最大扣分事项扣分,不重复扣分。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处罚、通报批评、约谈情况,均以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行政处理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三、附则
本标准由宜昌市水利水电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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