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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同强路(东艳路-桔乡路)市政工程设计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设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上传设计合同或图纸审查合格书或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设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 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上传设计合同或图纸审查合格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现修改为“投标人自2016年1 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上传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图纸审查合格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2、综合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上传设计合同或盖有审图章的图纸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现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上传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盖有审图章的图纸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二、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第二条设计依据中有本项目可行研究报告,能否提供一下工可资料?  

答:已提供《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宜昌市同强路(东艳路-桔乡路)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7】70号)。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刘均剑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1203室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717-6923868

 

日期: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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