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年度是什么时间?
全省规定,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社保缴费年度。
2.灵活就业人员在哪里缴纳社保费?
全市从2019年6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当阳范围内农业银行各网点缴纳社保费。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什么时间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办理,今后将不允许再补缴已中断的年限。即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将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养老保险费业务。
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为九个档次,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设定,月缴费额分别为576元、672元、768元、864元、960元、1440元、1920元、2400元、2880元。
5.灵活就业人员从2020年7月1日怎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2020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按规定正常缴纳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补缴过去已经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只能缴纳2020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2020年7月1日之前任何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有什么影响?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其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在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退休待遇时,中断的年限予以扣除。退休待遇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和金额的高低、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
7.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5个月怎么办理?
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时应提供相关补缴的法律文书。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5个月在办理转出时,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转入地将不予接收。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果需要补缴超过35个月的,应由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承诺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转入地不予接收时予以退费的处理办法。这个政策目前对转入转出的要求都是一致的,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要准确把握。
8.灵活就业人员从2020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缴费是怎么规定的?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合规持续缴费,人社部发〔2016〕132号和鄂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同时,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也为了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权益,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市设置了政策执行准备期(过渡期),即从现在起到2020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过去有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的,可以补缴,但从2020年7月1日起不得再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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