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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3-28 加入收藏
宜昌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4]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

宜昌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4]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统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的激励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增长。发明专利年申请量4000件以上,年授权量500件以上,PCT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10 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 50 件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180件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8件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20%以上。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高。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50家以上,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50 家以上,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转化率达3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50家以上,融资额50亿元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专利保险试点企业10家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建立查处假冒专利工作常态化机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按期结案率达 100%。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显著增强,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案件基本杜绝。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日益扎实。培育 1 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新增2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力争50家企业实施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养和引进 50 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200 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1000 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千亿产业和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培育。推动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集聚区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现专利分析与产业决策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文广局)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发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3.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大力普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出台激励政策,加强贯标辅导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引进或扶持1~2家贯标辅导服务机构,推动 50 家以上企业完成贯标工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4.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以宜昌高新区为重点,依托清华科技园宜昌分园、三峡云计算中心、传感物联网等孵化器、加速器,支持小微企业与国内优秀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专利托管协议,开展专利布局、专利分析、专利申请等“一站式”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建立知识产权协同运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围绕关键技术进行协同研发,共享知识产权。促成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强化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构建专利池,聚集有效专利,实施交叉许可,有效应对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知识产权局)

  2.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和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转让等方式,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推动企业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3.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库,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专利贷款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产品,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政府投资为引导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积极与保险部门协调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

  4.健全知识产权转化激励机制。对发明专利、中国驰名商标等高价值知识产权予以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采取知识产权入股、离岗创业、员工持股、期权等多种形式,激励科技人员转化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

  (三)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服务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

  1.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对全市拟新建、引入的重大经济项目、科研项目和各类高端人才进行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态势研究和预警分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2.创建知识产权区域品牌。以长江经济带开发和三峡城市群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国家知识产权综合配置试点。支持宜昌高新区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国家专利导航试验区。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责任单位: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

  3.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专利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提供基础服务。依托孵化器、加速器、生产力中心和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系统,提高技术研发、侵权诉讼、技术引进效率。建设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专利数据库。(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4.加快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人才强市改革实验区的意见》(宜发〔2013〕5 号),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定期举办面向部门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培养管理人才、实用人才和行政执法人才。依托三峡大学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养知识产权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5.深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广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开展学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建设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践基地,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发明创造意识和兴趣,为学生发明创造和科学实践提供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

  (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

  1.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常态化。加强各类展会执法,保护参展方的展品、作品和国际性会议的标志、标识等知识产权,提高现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简化知识产权保护程序,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

  2.完善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调解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诚信机制,实行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案件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

  3.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非法出版物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刑事备忘录,完善重点产品打假溯源机制。推动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

  4.畅通快速维权渠道。依托 12345 市长热线、中国(宜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畅通 12330 维权服务热线,广泛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维权援助中心。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功能,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议事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重大问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强化目标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建立符合宜昌实际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评价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定期通报各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在专利授权奖励、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工作资金,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知识产权局)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力度,精心组织科技活动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普及力度,将知识产权文化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内容,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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