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1-24 加入收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本着“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级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主要内容

  行政审批“三集中”,是指部门内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专班)集中、各部门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项目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

  (一)部门内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专班)集中

  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关于“推进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有关工作先开展后规范,200812月底前组织完成集中工作”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组成部门行政审批专班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审批专班应由部门素质高、业务精、态度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组成。各部门审批业务内设机构的调整待机构改革时统筹考虑规范。

  (二)各部门行政审批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

  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班,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办件。因客观条件限制或特殊原因,无法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但审批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挂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工作考核。对审批项目少的部门或审批频率低、时效长的项目,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等方式,统一受理、送达行政审批办件。凡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受理和办理。

  行政审批工作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授权到位。分管负责人原则上应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无法到窗口现场办公的,应采用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由行政审批专班负责人直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具体承办中,必须确保审批、收费、盖章、证书制作各环节在窗口完成,必须确保行政审批专班依法运作,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部门行政审批专班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人事关系不变,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不转,原单位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指导,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由中心管委办负责。

  (三)行政审批项目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

  各部门要结合市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要理顺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确保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环节在网上的正常流转。已有独立审批系统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系统接口,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实现系统接入,实现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尽快实现市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与市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为电子监察系统提供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评价的第一手资料。要定期发布电子监察结果,将部门行政效能考核予以排序并在媒体上发布,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二、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实施阶段。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三集中”工作。

  (二)自报方案阶段。各部门根据要求对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梳理,拟定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及行政审批专班设立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部门职能调整的范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审批专班人员基本情况及审批工作流程。各部门方案于2008年1231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汇总。

  (三)分步实施阶段。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审定的“三集中”方案意见,及时调整审批专班人员岗位,做到人员到岗、授权到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根据现有办公条件,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衔接沟通,分批安排部门行政审批专班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与宜昌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审批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作为第一批整体进驻部门(名单附后),暂不整体进驻的部门也应同步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和权限集中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大楼启用时安排进驻。

  (四)全面实施阶段(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新大楼后)。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班或机构改革后设立的行政许可部门,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经政府同意设立的分中心正式运作,网上审批工作全面运行,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到位。

  三、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是市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及其部门职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更好地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决策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思维模式,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基础上,成立行政审批专班。同时,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妥善处理好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的关系,高度重视和强化行政监管工作。要力求通过实施“三集中”工作,开创部门行政服务工作新局面,展示新形象。

  (三)明确分工,协同配合。行政审批“三集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主动参与、积极推动。市编办要提前开展部门整合审批职能的调研工作,在全市机构改革中设立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并明确其主要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复核确认;市监察局负责对“三集中”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负责拟定行政审批工作各项制度,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管考评工作。涉及本次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工作的部门,均应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确保“三集中”工作按时实施到位。

  附件:第一批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一批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委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

市工商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震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主题词:行政审批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宜昌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部省属在宜各单位。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225日印发

  共印320份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