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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推行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制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1-24 加入收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推行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制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参照外地成功做法,经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推行

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制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参照外地成功做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推行“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首席代表制的重要性

  首席代表制,是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部门,确定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并委托相应的权限,由其代表部门直接在窗口履行职责,以提高办事效率的工作制度。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A角因特殊情况不在岗的情况下,B角应当自然递补,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运行。首席代表是指各部门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类许可(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和对本部门窗口人员实施管理的负责人。首席代表实行委派制,由派出部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协商确定后,由派出部门下达《委托书》(详见附件)。首席代表必须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是解决部门窗口运行质量不高的必要手段,也是加强窗口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真正将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的优秀骨干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二、把握选派条件,明确工作职责

  (一)首席代表的选派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以及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熟悉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要求;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应用行政审批政务系统,能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及网上审批,能够及时总结、宣传本部门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措施及经验。

  3、各部门首席代表原则上由单位主要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业务骨干担任。也可从符合要求的现有窗口负责人中产生。

  (二)首席代表的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委托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办理有关审批工作,并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本部门各业务科室,开展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承办、督办、审批、反馈等日常工作。

  3、负责并实施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综合受理、“绿色通道”建设、电子化(网上)审批、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4、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本部门的名义签署行政许可决定。

  5、对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明确规定,不能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负责做好与有关审批责任人(或部门领导)的联络等工作,并统一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6、对依法必须上报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最终审批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委托权限,负责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完善首席代表制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委托制度。各部门要对窗口首席代表明确界定职权和责任。对不需现场踏勘、会议决定、专家论证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的的事项,应当授予首席代表决定权和行文用章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不能现场办结的事项,应当授予直接受理权和协调督办权,并确定承诺时间,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及时转到后方处理,督促后方按承诺时间办结。

  (二)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化审批环节,各部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部门首席代表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三)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一律依法由行政决定权的部门承担社会行政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或不作为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能按基本要求履行首席代表职责的,按有关规定退回原单位,由原派出部门另行委派首席代表。

  四、确保首席代表制的实施效果。

  (一)首席代表要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带头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要经常向部门领导汇报窗口工作情况,同时要大胆负责,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要加强行政许可(审批)首席代表选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要加强对首席代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能充分履行职责,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首席代表,要大力宣传推荐;对不能胜任首席代表工作的,要及时提出更换意见,由派出部门另行委派。

  (三)各单位于2006年930日前,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充分协商后,将首席代表确认文件及委托文书,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

  附件:1.行政许可(审批)首席代表任命书(样本)

  2.委托书(样本)

  二○○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1

  行政许可(审批)首席代表任命书

  (样本)

  经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委、办、局)驻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首席代表。

  单位:

  年月日


2:

托书

(样本)

  特委托驻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被委托人姓名),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在本委托决定书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委托机关的名义,履行相关行政职权,有关行政责任由本委托机关承担。

  一、授予直接审批权的事项:

  (一)

  (二)

  二、授予直接受理权、协调催办权事项:

  (一)

  (二)

  委托机关(盖章):被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69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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