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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1-24 加入收藏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宜政务办[2005]13号)为全面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宜政务办[2005]13号)

  为全面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4]69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设法制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平台,便民便商的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政府行政服务水平,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关系到党风政风建设,关系到市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强化硬措施,加大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拔、配备、教育、管理的力度,共同推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坚持条件,严格标准,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

  (一)把握选派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行使审批工作职能的主阵地,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原则要求选派窗口工作人员。

(二)明确选派条件。各单位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应是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三人以上的工作窗口,派驻单位要指定窗口负责人,其人选必须是派驻单位的中层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项审批工作的基本要求,具备现场办结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及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相关要求的业务能力、具备基本的电脑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妥善处理矛盾的能力。

  (三)严格选派程序。各单位按选派原则和条件集体研究,提出派驻窗口工作的人选,填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审查同意后确定为正式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最少不低于1年。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整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各选派单位书面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同意后进行。对未满一年时限,经组织研究确需提拔使用的和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干部,选派单位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协商后,可提前更换。未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同意,各部门不得自行安排、调换窗口工作人员。

  三、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推进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明确管理权限。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员身份不变、行政关系不转、工资福利待遇不减,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其日常管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派出单位拟提拔窗口工作人员时,应事先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意见。窗口工作人员调整时,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对其表现进行鉴定,形成正式材料进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要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制定行为规范,健全考评机制,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掌握技能,提高水平,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大力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工作考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统一组织,考核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进入干部人事档案。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从优核定。要认真做好 “红旗窗口”、“服务明星”和年度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先进窗口和个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和各选派单位要予以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窗口建设,把优秀的干部派驻到窗口工作,并授予一定审批权限,提高窗口办事的效率,建设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平台。要关心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条件,解决实际困难。要通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部门工作人员作风的转变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县级后备干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锻炼的工作机制,对在窗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要优先提拔或重用。要把是否重视、支持窗口建设作为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培养发展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加入党组织。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真正把市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党委政府的形象窗口,锻炼干部、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宜 昌 市 监 察 局

  宜 昌 市 人 事 局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加强队伍建设意见

  发: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5616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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