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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07-26 加入收藏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我县的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我县的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1、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开展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及时下拨春荒资金68.7万元,其中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1万元,解决了35户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手中,有力的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二是修订完成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基本完成了大房坪全市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目前正在全力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

  1至6月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8.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09.9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积极开展了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和重新审定。通过核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退出796户1789人,新增1246户1927人,调增类别125户195人,调减类别149户184人。城市低保对象共退出49户100人,新增31户54人,调增类别31户51人,调减类别20户26人。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对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全县共有五保对象783人,其中集中供养403人,分散供养380人,上半年共支出五保金76.3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上半年共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合17446人,其中农村低保14497人,城市低保1383人,五保对象800人,优抚对象766人,资助全年参合资金97.76万元。已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因病住院1388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6.2万元,其中送治重度精神病人31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7万元。二是从2013年元月实施了重特大疾病救助,凡患20种重大疾病者在农合、医保报销后,按规定可申请民政救助,救助比例为医药费70%,1至6月共救助资金32.64万元。

  5、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了“及时雨”作用。上半年共发放救助资金23.31万元。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575人,其中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452人18.1万元,城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3人5.21万元。

  6、福彩发行、慈善募捐工作顺利进行

  上半年实现福彩销售总额56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销售485万元,为地方民政事业发展积累资金45.2万元;慈善机构共募集和争取上级慈善资金51万元,妥善解决了县一中“慈善阳光班”50名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二)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完善。

  1、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申报了五峰镇北门社区、湾潭镇湾潭社区、长乐坪镇的长乐社区和仁和坪镇的仁和坪社区四个公共服务站和采花乡白溢坪村、渔洋关镇三房坪村两个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参与大房坪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和筹办工作。三是结合“三万”活动到联系点火田坑村开展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四是联合纪委、县委农办、国土等12个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五是完成了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民政部分的修改工作。六是帮助解决了渔洋关镇火田坑至郭家公路维修资金1.8万元。

  2、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协助后河管理局与长乐坪镇政府,协调处理了一起界线纠纷。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五峰篇定稿的编纂工作。

  3、社会团体登记工作

  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我们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按照积极培养,逐步规范,成熟一个,登记一个的工作原则,开展了社会团体登记工作。同时,大力开展了上年度社会团体网上年检工作,现已有90%的社会组织完成了年检工作。

  4、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落实婚姻收养登记人性化服务规范,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要素建设,使全县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806对、离婚登记219对、补发婚姻证件178件.全县共办理收养登记6件。较好地维护了婚姻和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老年工作不断深入

      在全县建立3个社区居家养老和3个农村养老互助照料中心试点,现已完成选址工作。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上半年共救助一般对象28人,安葬3人。送宜都市精神病院治疗3人,协助护送8名外地困难人员回家。

      7、城乡孤儿生活救助

      春节期间对全县孤儿逐个进行了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6000元。1至6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费14.1万元。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双拥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开展了春节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活动。春节期间由县领导带队,我们对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消防中队、武警中队官兵和县光荣院老人、军队退休干部、困难优抚对象代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4.89万元。给每位在册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一般优抚对象发放了300元春节慰问费和36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2、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认真做好优待金的发放工作。现已发放1至6月优抚抚恤补助270.9万元。按照鄂民政发[2012]105号文件规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12年10-12月调标资金随今年第一季度的抚恤补助进行了发放。二是落实优抚医疗保障。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落实优抚对象住院补助3.1万元。并选送38名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进行了治病疗养。

  3、全面开展烈士墓维修工作。一是规范维修程序。对零散烈士墓的申报、审批、施工、竣工验收、补助发放程序进行规范要求,并对烈士墓碑维修规格、质量进行了统一规定。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在上级专项资金未到前,争取县财政先行垫付解决零散烈士墓维修保护补助资金。三是加强管理保护。加强对维修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摄录收集,建立详实的档案材料。同时,加快制定零散烈士墓的管理保护制度,将所有零散烈士墓纳入集中管理保护体系。目前维修工作进展顺利,六月底可全部竣工。

  4、做好退伍安置接收工作,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就业。

  去年冬季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48人,其中2名城镇兵未选择自主就业。一是对未自主就业城镇兵按照自谋职业的办法进行了安置,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7.56万元。二是对其他46名发放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7.83万元。(安置保障金65.39万元)。三是开展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展了驾驶技术培训学习,目前已有31人报名参加了培训。

  5、完成烈士信息录入和优抚信息数据更新,对象录入和信息比对。

  (四)民政部门自身建设更加明显。

  1、在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行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主题,以落实民生政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民政机关的办事效率,提高民政建设、服务、管理社会的执政能力。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民政部门和县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行评”活动与做好民政工作的关系,提高了参与“行评”活动的认识和积极性。二是从领导力量上形成了由牵头工作副局长田荣国负总责,分管局长和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具体抓、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抓落实的领导格局。三是在办公室建立了“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人员和职责,强化对“行评”活动的指导和督办,确保“行评”活动的任务的落实和活动的常态化。

  四是及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步骤和组织领导上进一步对全县民政系统“行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2、认真开展了服务对象评科(股)长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服务对象评科(股)长领导小组安排,我局社会事务股、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三个股室股长被定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包括评议对象所在股室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四个方面的情况,目前已进入测评阶段。

  3、认真开展了民政资金争取工作。民政经费是保障民政工作开展和民政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2013年上半年,共落实各项民政资金3228万元,其中争取到上级各项专项资金3127万元。

  4、“民政园”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城迁建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需要,认真开展了以“五峰民政园”为重点的各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进入了装修装饰阶段,今年预计完成投资1700万元。

  5、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制度,规范了机关管理。半年来,紧密结合“行评”工作和服务对象评科(股)长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修改完善了机关制度体系,充实了民政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签订了《乡镇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实施了民政工作督办督查制度,为完成2013年全年民政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总结回顾上半民政工作,也发现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忙于民政业务工作的时候多,而投入基层民政工作的时间少。二是忙于具体事务的时候多,从总体上研究和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时间少。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工作监督员,促进低保工作进一步透明公开。通过具体措施进一步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3、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及封顶线,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和城市福利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民政园”的建设,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探索和培育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一是不断加强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突出便民利民的理念,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八一”前夕对驻我县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召开好拥军座谈会;加强军民共建,不断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解决20户以上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进一步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抓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殡葬服务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殡仪馆、公墓项目申报、选址工作,切实做到高标准,高起点。二是做好殡葬服务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做好寒衣节及平时丧属祭祀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为丧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四是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县福利彩票全年任务。

  (六)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着力培养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打造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四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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