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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8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为切实做好当前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是摆在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绷紧弦,强化政治自觉、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生产经营单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报告重大问题、主动应对治理,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针对季节特点,强化风险防控。当前,天气逐渐变冷,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趋于频繁,叠加全年经济目标冲刺,人流物流车流繁忙,企业生产经营旺盛。此外,外省疫情多点触发,实现双碳目标、拉闸限电、能源保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管控。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和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客运安全提升工程,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强“两客一危”、城市工程运输车、校车、变型拖拉机等专项整治;要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治理,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危化品领域要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摸底整治,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重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消防安全领域要紧盯高层建筑及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领域整治;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小微企业、大型城市综合体、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城镇燃气领域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32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其他行业领域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要针对冬春森林火险等级高的情况,严格火源管控,强化火患治理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三年行动攻坚实施情况“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短板不足,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推动解决根源性问题。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在全面开展责任制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明确专门监管执法人员负责盯守,强化现场管控,不定期巡查、巡检,一旦发现明停暗开、死灰复燃的,及时报请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的重要抓手,强化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和责任事故查处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已组织明查暗访组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会议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下沉一线执法检查、排查隐患、解决问题。四、加强值班值守,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安全生产等救援队伍要加强战备,前置救援力量,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完善恶劣天气、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必要应急物资、人员储备和应急演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烟花燃放以及高层建筑、学校、有限空间、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11月8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为切实做好当前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是摆在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绷紧弦,强化政治自觉、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生产经营单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报告重大问题、主动应对治理,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针对季节特点,强化风险防控。当前,天气逐渐变冷,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趋于频繁,叠加全年经济目标冲刺,人流物流车流繁忙,企业生产经营旺盛。此外,外省疫情多点触发,实现双碳目标、拉闸限电、能源保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管控。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和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客运安全提升工程,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强“两客一危”、城市工程运输车、校车、变型拖拉机等专项整治;要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治理,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危化品领域要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摸底整治,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重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消防安全领域要紧盯高层建筑及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领域整治;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小微企业、大型城市综合体、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城镇燃气领域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32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其他行业领域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要针对冬春森林火险等级高的情况,严格火源管控,强化火患治理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三年行动攻坚实施情况“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短板不足,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推动解决根源性问题。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在全面开展责任制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明确专门监管执法人员负责盯守,强化现场管控,不定期巡查、巡检,一旦发现明停暗开、死灰复燃的,及时报请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的重要抓手,强化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和责任事故查处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已组织明查暗访组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会议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下沉一线执法检查、排查隐患、解决问题。

四、加强值班值守,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安全生产等救援队伍要加强战备,前置救援力量,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完善恶劣天气、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必要应急物资、人员储备和应急演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烟花燃放以及高层建筑、学校、有限空间、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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