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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有关专业委员会、有关企业:近期,辽宁沈阳、大连等地接连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给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把保障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纳入“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各级领导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燃气安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层级管理,确保燃气安全管理真正落地落实落细;要对燃气安全和油气长输管道管道安全工作长抓不懈,摸清本地区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底数,进一步明确防控重点,重点解决管理机制不顺、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宽松软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监管,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经常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消除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省城镇燃气专委会、省油气长输管线专委会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确保运营安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督促燃气企业和管道企业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巡查巡检、入户安检等制度。二、切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扛牢安全生产责任,立即行动起来,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真查实改,真正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城镇燃气,要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用气场所、餐饮用户、集(农)贸市场、老旧商住楼、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老旧燃气管线、汽车加气站、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储气库等的安全供用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关停取缔“黑气点”。要推进完善液化石油气瓶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和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翻新报废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隐患分级分类治理,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做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要紧盯“6·13”以来各类督查排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加快进度,对整改难度大、周期长、进展较慢的隐患问题,要进一步优化整改方案、逐项压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年底前能如期完成整改。住建部门要加快燃气技防设施建设,推动燃气企业实施燃气工程三年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加大改造工作力度,实施燃气本质安全。对重大风险要实施有效管控、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持续跟踪、定期调度,直至整改完成,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长输管道,要组织开展迎峰度冬管道安全检查,督促管道企业加大技防投入,加强设备升级维护,强化高后果区管控,强化第三方施工管理,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对于前期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加强调度,强力推进隐患整改。三、切实强化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督促各燃气企业重点做好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和公福等用户的燃气使用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燃气管道被包封,影响安全巡查和抢修的,坚决拆改;商务、住建等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餐馆、食堂等用气单位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未按照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不能正常运行、燃气使用场所通风差、泄漏报警及紧急连锁切断装置未全面覆盖的,坚决整改;对用户灶具、燃气管等使用年限长、更换不及时,燃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的,坚决更换;对用户端管道使用环境差,污水、油渍、蒸汽等造成管道腐蚀隐患的,坚决清理。燃气企业要结合入户巡检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强化用户安全用气责任意识,督促用户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用气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燃气技术规范使用燃气,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器具、配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四、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等活动,将燃气安全常识宣传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广泛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增强全民安全用气意识。要实施奖励激励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网格管理、12345热线、网络信箱、手机app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燃气安全违法行为。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增强公众安全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燃气安全和管道安全的良好氛围。五、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扎实做好燃气事故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建立应急专家库,加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专业抢险人员及车辆、消防设备、防爆抢修工具、堵漏填漏设备、防冻服等常备物资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各应急联动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迅即赶赴现场,快速准确处置。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10月29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有关专业委员会、有关企业:

近期,辽宁沈阳、大连等地接连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给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把保障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纳入“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各级领导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燃气安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层级管理,确保燃气安全管理真正落地落实落细;要对燃气安全和油气长输管道管道安全工作长抓不懈,摸清本地区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底数,进一步明确防控重点,重点解决管理机制不顺、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宽松软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监管,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经常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消除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省城镇燃气专委会、省油气长输管线专委会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确保运营安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督促燃气企业和管道企业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巡查巡检、入户安检等制度。

二、切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扛牢安全生产责任,立即行动起来,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真查实改,真正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城镇燃气,要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用气场所、餐饮用户、集(农)贸市场、老旧商住楼、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老旧燃气管线、汽车加气站、天然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储气库等的安全供用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关停取缔“黑气点”。要推进完善液化石油气瓶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和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翻新报废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隐患分级分类治理,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做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要紧盯“6·13”以来各类督查排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加快进度,对整改难度大、周期长、进展较慢的隐患问题,要进一步优化整改方案、逐项压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年底前能如期完成整改。住建部门要加快燃气技防设施建设,推动燃气企业实施燃气工程三年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加大改造工作力度,实施燃气本质安全。对重大风险要实施有效管控、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持续跟踪、定期调度,直至整改完成,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长输管道,要组织开展迎峰度冬管道安全检查,督促管道企业加大技防投入,加强设备升级维护,强化高后果区管控,强化第三方施工管理,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对于前期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加强调度,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三、切实强化燃气用户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督促各燃气企业重点做好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和公福等用户的燃气使用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燃气管道被包封,影响安全巡查和抢修的,坚决拆改;商务、住建等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餐馆、食堂等用气单位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未按照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不能正常运行、燃气使用场所通风差、泄漏报警及紧急连锁切断装置未全面覆盖的,坚决整改;对用户灶具、燃气管等使用年限长、更换不及时,燃气设施设备使用不规范的,坚决更换;对用户端管道使用环境差,污水、油渍、蒸汽等造成管道腐蚀隐患的,坚决清理。燃气企业要结合入户巡检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强化用户安全用气责任意识,督促用户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用气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燃气技术规范使用燃气,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器具、配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四、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等活动,将燃气安全常识宣传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广泛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增强全民安全用气意识。要实施奖励激励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网格管理、12345热线、网络信箱、手机app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燃气安全违法行为。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增强公众安全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燃气安全和管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扎实做好燃气事故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建立应急专家库,加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专业抢险人员及车辆、消防设备、防爆抢修工具、堵漏填漏设备、防冻服等常备物资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各应急联动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迅即赶赴现场,快速准确处置。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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