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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全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形势研判,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从1-8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看,虽然各类事故总数略有下降,但部分地区、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企业事故多发频发,较大事故上升势头明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中秋、国庆既是传统节日,也是生产、运输、经营和旅游旺季,群众出行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多,事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思想,突出节日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容易引发事故的漏洞隐患,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立即组织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为契机,对高风险领域和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实施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有针对性的派出工作组、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二、加强风险防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紧盯“两个清单”,及时动态更新,及时对单销号。要精准把握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矿山,要紧盯高风险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实施“一矿一策”风险管控,加强地下矿山“水患”防治,严防地下矿山透水、采空区塌陷、淹井事故,严防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垮塌事故。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工贸,要紧盯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对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交通运输,要强化农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要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网络包车、客船游船等载客量大的交通工具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用车、货车非法载客;要强化恶劣天气和重点路段交通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扎实抓好民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要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进行全方位检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通风,再作业”制度,严防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要以农(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为重点,深入排查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安全隐患。旅游安全,要切实加强各类景区景点、大型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组织对缆车、客运索道、专用车船、游乐设施设备、大型演出场所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严格落实漂流、玻璃栈道、玻璃滑道、观景平台、吊桥、空气城堡、“网红景点”等旅游项目安全措施。要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必要时采取管制措施。消防安全,要组织开展厂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养老机构、影剧院、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旅游景区、文博单位、餐饮娱乐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民宿客栈等场所整治,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重点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等突出风险。城镇燃气,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深入推进老旧管道改造和违章占压等隐患治理,强化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执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商业促销、庆典集会等大型活动审批,完善细化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切实抓好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三、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强化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以及人流、车流高峰等情况,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三制”(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节假日三分之一在岗应急值守,三分之一在属地应急备勤,三分之一下去检查督查)的要求,做好值班值守、明查暗访。各级要充分利用主流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要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第一时间科学救援、高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全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精神,全面落实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形势研判,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8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看,虽然各类事故总数略有下降,但部分地区、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企业事故多发频发,较大事故上升势头明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中秋、国庆既是传统节日,也是生产、运输、经营和旅游旺季,群众出行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多,事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思想,突出节日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容易引发事故的漏洞隐患,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立即组织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为契机,对高风险领域和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实施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有针对性的派出工作组、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风险防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紧盯“两个清单”,及时动态更新,及时对单销号。要精准把握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矿山,要紧盯高风险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实施“一矿一策”风险管控,加强地下矿山“水患”防治,严防地下矿山透水、采空区塌陷、淹井事故,严防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垮塌事故。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工贸,要紧盯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对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交通运输,要强化农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要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网络包车、客船游船等载客量大的交通工具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用车、货车非法载客;要强化恶劣天气和重点路段交通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扎实抓好民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要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进行全方位检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通风,再作业”制度,严防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要以农(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为重点,深入排查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安全隐患。旅游安全,要切实加强各类景区景点、大型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组织对缆车、客运索道、专用车船、游乐设施设备、大型演出场所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严格落实漂流、玻璃栈道、玻璃滑道、观景平台、吊桥、空气城堡、“网红景点”等旅游项目安全措施。要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必要时采取管制措施。消防安全,要组织开展厂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养老机构、影剧院、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旅游景区、文博单位、餐饮娱乐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民宿客栈等场所整治,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重点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等突出风险。城镇燃气,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深入推进老旧管道改造和违章占压等隐患治理,强化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执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商业促销、庆典集会等大型活动审批,完善细化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切实抓好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强化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以及人流、车流高峰等情况,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三制”(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节假日三分之一在岗应急值守,三分之一在属地应急备勤,三分之一下去检查督查)的要求,做好值班值守、明暗访。各级要充分利用主流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要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第一时间科学救援、高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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