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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 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3 加入收藏
鄂管文〔2018〕81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省直各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完善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总体方案》《湖北省贯彻<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8月1日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总体方案》《湖北省贯彻<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机关事务领域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机关事务系列法规,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机关事务“依法治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任务,坚持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充分发挥标准体系的基础性、规范性、引导性作用,建立健全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提供技术标准支撑。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围绕《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及机关事务任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以标准化方法为引领,发挥好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项资源,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和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协调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直属机构的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改进的协调性、规范性与有效性。——加强合作,注重实效。加强与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引导多方共同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实施应用中不断改进完善,做到标准体系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明确,标准文本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切实提高标准的实效性与指导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统筹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布局,将标准化贯穿到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中,结合我省机关事务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按照“务实管用、急用先行”原则,准确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工作提炼和创新,开展重点标准的制定修订,促进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效能提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遵循标准化建设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标准化课题研究、制度修订、贯彻实施、监督改进、绩效评估、试点示范及应用实践。积极践行、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的湖北路径,确保机关事务主干业务标准全覆盖。三、主要目标(一)总体目标至2020年底,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模式。理顺机关事务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机制,在已有标准基础上,加强省标、地标的立项与研制,使全省机关事务标准数量与质量明显提升;加大标准宣传力度,强化机关事务工作人员标准化意识与素养;加强标准化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提高我省在机关事务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中的话语权;广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逐渐形成标准化建设与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相互促进、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二)具体目标——标准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将标准化意识落实到机关事务具体工作中,使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显著改进,管理服务体系明显优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基本建成覆盖机关事务主干业务领域、功能较为健全、能有效运行实施、满足现代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要求的标准体系。——管理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作用,优先完成重点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整体效能。——标准化试点示范效应逐步显现。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报与建设,有效落实一批机关事务系统内厅级、地市级单位标准化试点项目,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辐射效应。——标准化意识显著增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标准化专业培训,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引导机关事务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标准化,把握标准化核心要素,参与标准化建设,并逐步组建一支机关事务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四、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成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审议机关事务标准制定修订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等;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标准立项申报和制定修订各项标准化具体实施工作。(二)研究建立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根据我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能,结合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发展需求,制定标准体系框架如附件1。 (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定修订梳理现行有效标准,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目标,编制标准化工作方案,组织标准制定修订。组建由标准化专家、标准化专职人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化专兼职人员等组成的标准制定修订团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执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按“务实管用、急用先行”的原则,注重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协调性,在会议服务、公车服务、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幼教服务、接待服务、生活服务等服务管理类,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指导协调管理等事务管理类,机关党建、人事岗位管理、财务内控、信息化建设、安全与应急、环境设施等内部支撑类,共三大类18个急需领域、重点环节加大标准的制定修订力度,明细见附件2。(四)强化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宣传,提高标准化意识与素养,营造适宜标准推广的良好氛围。开展标准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认识,引导各级部门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推进标准有效实施。强化标准应用力度,建立标准执行和评估检查制度,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各部门及时总结和分享标准实施成果,充分发挥标准对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优化的支撑作用。(五)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研究建立试点工作机制,积极组织遴选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省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鼓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标准化专业机构合作,引导全省各相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参与试点工作,探索标准化建设路径和模式,注重标准化工作创新,并通过有效措施加强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进程与效能建设。(六)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科研开展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工作机制和理论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标准化发展路径、共性方法、对策建议等研究,注重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把握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研究提升已有标准层级,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项目的研发与建设,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推进标准化评价、保障机制和推广应用研究,确保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探索成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组织。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化组织的平台作用,加强与相关标准化组织的学习交流,创新标准化工作思路与方法;汇集相关领域专家,提供标准化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加强与行业组织、高等院校、标准化专业机构合作,积极吸纳有关机构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专家,设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专家智库,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出谋划策。五、进度安排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于2017年3月启动,至2020年12月基本完成,进度安排如下:(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年3月-2017年6月参加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学习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省局标准化工作会议,积极动员各级部门广泛参与。(2017年5月底前)围绕党政机关会议、机关绿化等先行开展地方标准的预研与申报工作。(2017年6月底前)(二)谋划试点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摸底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现状,全面梳理相关法规、制度与标准,编制汇总表;根据我省特色与现实需求,绘制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与各部门职责。(2017年9月底前)制定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相关管理办法、配套细则;建立完善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落实部分重点领域标准的申报与研制工作。(2017年12月底前)(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建立健全我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加强对各级部门标准化知识的宣传与培训;组织一批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先行;开展标准化相关科研项目,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2018年12月底前)落实重点领域标准的立项与研制工作;加强标准的宣传、实施监督与评价改进;进一步推开、落实全省范围内的标准化试点工作,抓好机关事务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制度;总结问题与不足,制定改进计划,提出改进方法,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对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找准典型,对有显著成效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与分享,形成固定模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2020年12月底前)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抓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职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明确其标准化工作职责,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共同探讨研究标准体系,积极参与、配合地方标准的研制与实施,形成领导重视、统一部署、定期检查、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二)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外脑作用,积极开展与专业科研院所、高校、标准化专业机构等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使课题理论研究与标准化实践经验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能力。(三)加强人才培训邀请标准化专家开展知识培训,解读标准化政策法规和方法路径,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标准化意识与标准化工作能力。建立有利于标准化人才发展的培养机制,逐步建设一支兼具行业专业与标准化知识的人才队伍。(四)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对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经费支持,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设立标准化专项资金计划和激励机制,对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课题研究、标准研制、试点示范建设等项目进行重点资金扶持。(五)建立考核制度落实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责任制度,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实施动态管理与监督;定期召开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会议,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成果,做好记录、评估和反馈工作;将标准化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六)完善信息共享在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立“标准化”专栏,提供相关规范文件与国内外标准化动态资讯,推动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做好标准化工作记录,及时以适当形式进行交流与探讨,提高标准化工作效能。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附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鄂管文〔201881

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完善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总体方案》《湖北省贯彻<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81

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总体方案》《湖北省贯彻<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机关事务领域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机关事务系列法规,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机关事务“依法治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任务,坚持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充分发挥标准体系的基础性、规范性、引导性作用,建立健全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围绕《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及机关事务任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以标准化方法为引领,发挥好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项资源,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和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协调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直属机构的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改进的协调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加强合作,注重实效。加强与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引导多方共同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实施应用中不断改进完善,做到标准体系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明确,标准文本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切实提高标准的实效性与指导性。

——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统筹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布局,将标准化贯穿到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中,结合我省机关事务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按照“务实管用、急用先行”原则,准确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工作提炼和创新,开展重点标准的制定修订,促进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效能提升。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遵循标准化建设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标准化课题研究、制度修订、贯彻实施、监督改进、绩效评估、试点示范及应用实践。积极践行、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的湖北路径,确保机关事务主干业务标准全覆盖。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底,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模式。理顺机关事务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机制,在已有标准基础上,加强省标、地标的立项与研制,使全省机关事务标准数量与质量明显提升;加大标准宣传力度,强化机关事务工作人员标准化意识与素养;加强标准化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提高我省在机关事务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中的话语权;广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逐渐形成标准化建设与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相互促进、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目标

——标准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将标准化意识落实到机关事务具体工作中,使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显著改进,管理服务体系明显优化。

——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基本建成覆盖机关事务主干业务领域、功能较为健全、能有效运行实施、满足现代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要求的标准体系。

——管理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作用,优先完成重点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整体效能。

——标准化试点示范效应逐步显现。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报与建设,有效落实一批机关事务系统内厅级、地市级单位标准化试点项目,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辐射效应。

——标准化意识显著增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标准化专业培训,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引导机关事务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标准化,把握标准化核心要素,参与标准化建设,并逐步组建一支机关事务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

成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审议机关事务标准制定修订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等;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标准立项申报和制定修订各项标准化具体实施工作。

(二)研究建立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根据我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能,结合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发展需求,制定标准体系框架如附件1

(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定修订

梳理现行有效标准,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目标,编制标准化工作方案,组织标准制定修订。组建由标准化专家、标准化专职人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化专兼职人员等组成的标准制定修订团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执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按“务实管用、急用先行”的原则,注重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协调性,在会议服务、公车服务、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幼教服务、接待服务、生活服务等服务管理类,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指导协调管理等事务管理类,机关党建、人事岗位管理、财务内控、信息化建设、安全与应急、环境设施等内部支撑类,共三大类18个急需领域、重点环节加大标准的制定修订力度,明细见附件2

(四)强化标准的贯彻实施

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宣传,提高标准化意识与素养,营造适宜标准推广的良好氛围。开展标准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认识,引导各级部门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推进标准有效实施。强化标准应用力度,建立标准执行和评估检查制度,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各部门及时总结和分享标准实施成果,充分发挥标准对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优化的支撑作用。

(五)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

研究建立试点工作机制,积极组织遴选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省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鼓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标准化专业机构合作,引导全省各相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参与试点工作,探索标准化建设路径和模式,注重标准化工作创新,并通过有效措施加强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进程与效能建设。

(六)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科研

开展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工作机制和理论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标准化发展路径、共性方法、对策建议等研究,注重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把握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研究提升已有标准层级,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项目的研发与建设,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推进标准化评价、保障机制和推广应用研究,确保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探索成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组织。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化组织的平台作用,加强与相关标准化组织的学习交流,创新标准化工作思路与方法;汇集相关领域专家,提供标准化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加强与行业组织、高等院校、标准化专业机构合作,积极吸纳有关机构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专家,设立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化专家智库,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出谋划策。


五、进度安排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于20173月启动,至202012月基本完成,进度安排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3-20176

参加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学习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省局标准化工作会议,积极动员各级部门广泛参与。(20175月底前)

围绕党政机关会议、机关绿化等先行开展地方标准的预研与申报工作。(20176月底前)

(二)谋划试点阶段:20177-201712

摸底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现状,全面梳理相关法规、制度与标准,编制汇总表;根据我省特色与现实需求,绘制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与各部门职责。(20179月底前)

制定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相关管理办法、配套细则;建立完善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落实部分重点领域标准的申报与研制工作。(201712月底前)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1-201912

建立健全我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加强对各级部门标准化知识的宣传与培训;组织一批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先行;开展标准化相关科研项目,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201812月底前)

落实重点领域标准的立项与研制工作;加强标准的宣传、实施监督与评价改进;进一步推开、落实全省范围内的标准化试点工作,抓好机关事务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制度;总结问题与不足,制定改进计划,提出改进方法,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201912月底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1-202012

对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找准典型,对有显著成效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与分享,形成固定模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202012月底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统筹协调,抓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职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明确其标准化工作职责,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共同探讨研究标准体系,积极参与、配合地方标准的研制与实施,形成领导重视、统一部署、定期检查、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外脑作用,积极开展与专业科研院所、高校、标准化专业机构等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使课题理论研究与标准化实践经验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能力。

(三)加强人才培训

邀请标准化专家开展知识培训,解读标准化政策法规和方法路径,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标准化意识与标准化工作能力。建立有利于标准化人才发展的培养机制,逐步建设一支兼具行业专业与标准化知识的人才队伍。

(四)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对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经费支持,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设立标准化专项资金计划和激励机制,对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课题研究、标准研制、试点示范建设等项目进行重点资金扶持。

(五)建立考核制度

落实我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责任制度,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实施动态管理与监督;定期召开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会议,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成果,做好记录、评估和反馈工作;将标准化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

(六)完善信息共享

在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立“标准化”专栏,提供相关规范文件与国内外标准化动态资讯,推动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做好标准化工作记录,及时以适当形式进行交流与探讨,提高标准化工作效能。

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附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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