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办 〔2010〕216号)的统一部署,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继续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1、统一印发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
2、组织省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参观“2010湖北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4、
(二)坚决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
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践行”的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向全体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出行动倡议,要求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三)深入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
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思想观念,制作节约粮食宣传画、节粮提醒标牌,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场所明显位置摆放和张贴,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节约粮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征集活动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征集活动,评选优秀节能论文。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好参赛作品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开展节能行动倡议活动
“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面向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发出节能行动倡议,倡导公共机构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元钱的“五个一”节约活动。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活动,并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专题活动,确保这次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强化宣传力度。各级公共机构要采取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和开展知识竞赛、节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同时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对今后活动提出意见,于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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