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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施援手再续婆媳婆孙情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2-05-23
人民调解施援手再续婆媳婆孙情
人民调解施援手 再续婆媳婆孙情
日期:2012-05-23 08:4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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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山县黄粮司法所与黄粮法庭启动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家庭赡养纠纷,曾一度忧心忡忡并与儿媳孙女闹得不可开交的张某现在和儿媳孙女相处和睦,生活无忧,其乐融融。

  家住黄粮镇水磨溪村的张某生有一女二子。按照农村习俗,约定老伴和她分别由小儿子和长子养老送终。老伴几年前因病去逝,她本应顺理成章地由长子赡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长子在外出打工时不幸身亡。通过协商,施工企业除安葬费外赔偿各种费用21万元全部由儿媳掌握着。本来,长子死后,儿媳仍然按照丈夫生前的办法继续履行了对张某的赡养义务,但今年儿媳准备建房并再婚,张某感觉养老无望了。性格孤僻的她开始与儿媳有事无事发生吵闹,而且愈演愈烈,家庭矛盾一触即发,几十年婆媳婆孙间浓浓亲情即将破裂。张某既担心自己养老无着落,内心深处又不愿失去与儿媳尤其是孙女之间的那份亲情。无奈之下,她找到黄粮司法所请求调解。

  司法所受理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主动与黄粮法庭取得联系,启动联调机制,及时赶赴张某家中进行调解。在深入调查基础上从法律和亲情两方面与双方进行细心讲解,经过反复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两套调解方案供双方选择。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分割长子的死亡赔偿金;二是由儿媳继续承担起对张某的赡养义务。通过近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儿媳承担张某的赡养义务,保证张某的住房,每年为张某提供稻谷450斤,生活费及零花钱1200元,承担张某合作医疗报销后300元—1000元的医药费(1000元以上部分由儿媳和出嫁的女儿共同承担),张某死后由儿媳负责安葬。在儿媳履行以上义务的前提下,张某放弃分割长子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为进一歩解除张某的后顾之忧并保证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按期履行,在协议书签定后黄粮法庭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

  通过调解,张某的心病消除了,儿媳放心了,邻居也安宁了,婆媳婆孙和好如初。这正是:天公无情夺子命,老来痛失送终人,人民调解施援手,重续婆媳婆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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