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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0412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8-27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 落 蔡正维张桂芳宜市国用(2012)第150301006-13-066号中南路2-7-1804号宜昌市公共资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  落

  蔡正维 张桂芳

宜市国用(2012)第150301006-13-066号

中南路2-7-1804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本人蔡正维 张桂芳不慎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宜市国用(2012)第150301006-13-066号,坐落中南路2-7-1804号,现声明作废。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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