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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0413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8-27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名 房屋所有权证号坐落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8月27日遗失声明本人(详见清单)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证明号(详见清单),坐落(详见清单),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 落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本人(详见清单)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证明号(详见清单),坐落(详见清单),现声明作废。

清     单

序号

产权人

房产证

座    落

 

1

刘  军

0128267

艾家镇七里沟54栋203号

 

2

薛芳华

0366193

艾家镇七里村92号

 

  2019年8月27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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