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0365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29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 名房屋所有权证号坐 落潘 峰0036572张家村2栋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7月29日遗失声明本人潘峰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  落

潘  峰

0036572

张家村2栋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本人潘峰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36572,现声明作废。

  2019年7月29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