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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KF016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29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 名预告证明坐 落王 刚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23号山河园路18号9栋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7月29日遗失声明本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预告证明

坐  落

王  刚

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23号

山河园路18号9栋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本人王刚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23号预告证明遗失,现申请公告作废,坐落山河园路18号9栋,现声明作废。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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