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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通知》解读
栏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22 加入收藏
一、文件出台背景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粮稳天下安”,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将保粮食能源安全,作为“六保”的重要内容之一。3月22日,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面积指标设置为约束性指标。4月9日,全国农业生产视频调度会议明确提出要求,对今年粮食生产“硬任务”要采取“硬办法”,拿出超常规的举措,全面加强政策保障,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需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粮食生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不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粮食、大豆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受阻,保障国内重要农产品供给面临更大压力。三是切实履行粮食大省政治责任的需要。我省是粮食生产大省,生产的粮食主要是口粮,小麦、水稻产量常年占全省粮食总产83%以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出我省作为产粮大省的应有贡献,省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制定出台了稳定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四是有效防御天气灾害和生物灾害危害的需要。湖北是农业大省,同时,每年天气灾害病虫灾害也是频发多发重发。制定出台了稳定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能有效地应对天气灾害和病虫灾害的危害。二、主要内容《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在6955万亩以上、总产量在545亿斤左右”。围绕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提出了八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一是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主要是督促各地政府进一步提高对粮食生产战略地位的认识,推动形成政府“一把手”亲自部署和分管负责人具体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分级共担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做到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和品质不降低。二是坚定不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科学应对疫情影响,把稳定播种面积作为一项硬任务,多措并举确保水稻面积稳定,千方百计扩大旱粮作物面积,打造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板块,努力保存量、扩增量,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水平基础之上。我们对今年粮食生产任务作了分解,明确了各个市州的目标任务。三是大力提升种植技术水平。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种业创新,集成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行绿色化、机械化生产,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提升粮食生产质量效益。四是着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田粮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五是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进一步加强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生物灾害监测防控,加强洪涝、干旱等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推进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切实减少粮食生产因灾损失。六是培育壮大粮食生产经营加工主体。围绕生产、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重点扶持粮食生产经营加工主体,进一步提升规模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七是加强品牌培育。坚持多方发力,合力打造优质区域公共品牌、地方特色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我省粮食品牌市场影响力。八是落实扶持政策。突出政策引领作用,在认真落实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基础上,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大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一、文件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粮稳天下安”,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将保粮食能源安全,作为“六保”的重要内容之一。3月22日,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面积指标设置为约束性指标。4月9日,全国农业生产视频调度会议明确提出要求,对今年粮食生产“硬任务”要采取“硬办法”,拿出超常规的举措,全面加强政策保障,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需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粮食生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不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粮食、大豆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受阻,保障国内重要农产品供给面临更大压力。

三是切实履行粮食大省政治责任的需要。我省是粮食生产大省,生产的粮食主要是口粮,小麦、水稻产量常年占全省粮食总产83%以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出我省作为产粮大省的应有贡献,省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制定出台了稳定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

四是有效防御天气灾害和生物灾害危害的需要。湖北是农业大省,同时,每年天气灾害病虫灾害也是频发多发重发。制定出台了稳定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能有效地应对天气灾害和病虫灾害的危害。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在6955万亩以上、总产量在545亿斤左右”。围绕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提出了八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

一是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主要是督促各地政府进一步提高对粮食生产战略地位的认识,推动形成政府“一把手”亲自部署和分管负责人具体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分级共担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做到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和品质不降低。

二是坚定不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科学应对疫情影响,把稳定播种面积作为一项硬任务,多措并举确保水稻面积稳定,千方百计扩大旱粮作物面积,打造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板块,努力保存量、扩增量,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水平基础之上。我们对今年粮食生产任务作了分解,明确了各个市州的目标任务。

三是大力提升种植技术水平。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种业创新,集成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行绿色化、机械化生产,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提升粮食生产质量效益。

四是着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田粮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五是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进一步加强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生物灾害监测防控,加强洪涝、干旱等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推进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切实减少粮食生产因灾损失。

六是培育壮大粮食生产经营加工主体。围绕生产、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重点扶持粮食生产经营加工主体,进一步提升规模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

七是加强品牌培育。坚持多方发力,合力打造优质区域公共品牌、地方特色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我省粮食品牌市场影响力。

八是落实扶持政策。突出政策引领作用,在认真落实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基础上,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大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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