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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新闻发布会解读】陈志勇出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九十三场
栏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11 加入收藏
时间:2020-05-08    嘉宾: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内容: 5月8日,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3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政策措施。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天,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3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政策措施。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先生;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女士;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先生。    首先,请李阳先生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截至2020年5月7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128例,其中武汉市50333例,其他市州17795例。    2020年5月7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病例。全省已连续3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地区已连续6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5月7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治愈出院63616例。    2020年5月7日0时-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例,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1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29例。    通报完毕!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陈志勇先生介绍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下面,我解读一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纾困十条”)文件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全省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四类)已经突破20万家,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受严重冲击,面临诸多困难,有的甚至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抢抓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于2月下旬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调查研究,着手制定纾困措施。文件形成后多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于4月8日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    二、主要特点    文件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最大、最现实的困难,力求精准施策、操作性强,尽快纾困解难。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拿出破解问题的政策措施,不搞穿靴戴帽,十条有针对性的措施,全文只有2000个字。    二是突出重点。“纾困十条”主要帮助的对象就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内容是金融支持、财税支持、要素支撑、服务保障,最终的目的是要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    三是共同发力。每一条政策措施,都与省直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坚持拿出真金白银、实招硬招,帮助主体渡过难关。    三、主要政策措施    “纾困十条”主要是从金融、财税、保险、用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操作性。    一是从金融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主要是从保障信贷供给、延展还款期限、加强融资担保等方面加大支持。在保障信贷供给方面,省财政统筹整合3亿元,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在延展还款期限方面,对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延期期间免收罚息。在加强融资担保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按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银行给予延期还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期还款期间免收担保费和再担保费。    二是从财税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主要是从鼓励粮食生产、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生产服务、减轻主体负担等加大支持力度。在鼓励粮食生产方面,除了继续对中稻晚稻进行稻谷补贴以外,今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早稻,纳入稻谷补贴范围。在恢复生猪生产方面,支持市县政府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2020年底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按新增产能给予一定补贴。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根据整合资金情况和新增产能情况制定)。在发展生产服务方面,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每亩最高可补贴100元;提供环节服务的,每亩可补贴10至20元。具体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在减轻主体负担方面,主要包括落实蔬菜和鲜活畜禽及其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2020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报省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缴纳税款;从2月至6月,免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按照规定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费的,可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收3个月租金,再减半征收6个月房租。    三是从社会保险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主要是落实44个县(市、区)规模化育肥猪保险政策。同时,将油菜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实现应保尽保。    四是从用地和项目建设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在用地方面,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明确新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镇产业发展用地。同时,支持各地开展“点状供地”,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在项目建设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承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技推广、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财政支农项目,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这条支持政策,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也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完全可以有所作为。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国新闻社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什么样的重大举措?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坚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编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结合我省实际,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计划,推动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乡村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提升计划。深化拓展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重点培育一批综合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产值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做大做强我省万亿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二是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计划。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个“有合法登记注册、有适度经营规模、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先进生产技术、有稳定主导产业、有良好经营效益”的“六有”家庭农场。每年在“六有”家庭农场中遴选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三是实施农民合作社培育提升计划。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个“有健全组织机构、有具体章程制度、有统一生产标准、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合理盈余分配、有一定品牌影响”的“六有”农民合作社。每两年认定一次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联)社,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1-2个区域性、行业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升计划。推广“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六有”社会化服务规范模式,在每个乡(镇)重点培育提升1-2个专业化服务组织。    农民日报记者:如何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    当前,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共有融资担保公司247家,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103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142家。截至3月末,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在保户数8.4万户,在保余额1483.8亿元,其中支农支小在保余额近900亿,占比60%,为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疫情发生以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积极作为,已为全省近1400家受疫情影响较大、急需融资支持的小微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4亿元,同比增长2.5倍,对支持我省粮食、茶叶、生猪、小龙虾等产业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针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在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面,我们提出:一是降低担保费率。按照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延期还款免收担保费和再担保费。二是提高信用担保额度,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单户担保额度最高可提至1000万元。三是创新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养殖保单等纳入可接受押品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特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主业、回归本源,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加快经济恢复发展发挥更好作用。    中国日报记者: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在家封闭了 很久的小朋友们也都按捺不住,纷纷要出门活动了。现阶段主要有哪些儿童群体中常见的传染性疾病与新冠肺炎症状类似?我们该如何预防呢?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谢谢您的提问。    根据我省往年的传染病监测情况显示,在儿童这一群体中,现阶段正是流行性腮腺炎,水痘和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这些疾病都有发热的症状。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感染引起的,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传播,前驱症状可出现发热、头痛、无力、食欲不振等,然后出现唾液腺肿大,通常可见一侧或双侧腮腺肿大,整个病程大约1-2周。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也是通过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染,传染性较强,初始表现为发热、全身不适、食欲不振等症状。1-2天后开始出现皮疹,伴有瘙痒,先出现于躯干部,继而向面部及四肢扩展,四肢末端较少。2-4天后,皮疹开始结痂,数天后痂皮脱落。    手足口病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包括肠道病毒EV71型、柯萨奇A组16型、埃可病毒等。主要通过密切接触病人的粪便、鼻咽分泌物、唾液及接触被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玩具、餐具、奶瓶等物品或环境而感染。感染后,会出现发热、口腔粘膜疱疹或溃疡、手、足、臀等部位皮肤出疹等症状,少数患者会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如果孩子出现发烧、食欲不振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查清楚是什么疾病后,再对症治疗。    预防儿童常见传染病,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是很重要的。首先,带孩子外出活动时,还是要戴好口罩,如果孩子比较小,不愿意戴口罩,可以把孩子带到空旷远离人群的地方适当活动;其次,是要勤洗手,尤其在触摸口鼻前、进食或处理食物前、如厕后、更换尿布或处理被粪便污染的物品后,应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三是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都可以通过接种相应疫苗的方式进行预防。    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时间:2020-05-08

    嘉宾: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内容: 5月8日,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3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政策措施。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天,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3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政策措施。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先生;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女士;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先生。

    首先,请李阳先生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截至2020年5月7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128例,其中武汉市50333例,其他市州17795例。

    2020年5月7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病例。全省已连续3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地区已连续6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5月7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治愈出院63616例。

    2020年5月7日0时-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例,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1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29例。

    通报完毕!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陈志勇先生介绍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下面,我解读一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纾困十条”)文件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全省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四类)已经突破20万家,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受严重冲击,面临诸多困难,有的甚至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抢抓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于2月下旬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调查研究,着手制定纾困措施。文件形成后多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于4月8日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

    二、主要特点

    文件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最大、最现实的困难,力求精准施策、操作性强,尽快纾困解难。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拿出破解问题的政策措施,不搞穿靴戴帽,十条有针对性的措施,全文只有2000个字。

    二是突出重点。“纾困十条”主要帮助的对象就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内容是金融支持、财税支持、要素支撑、服务保障,最终的目的是要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

    三是共同发力。每一条政策措施,都与省直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坚持拿出真金白银、实招硬招,帮助主体渡过难关。

    三、主要政策措施

    “纾困十条”主要是从金融、财税、保险、用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操作性。

    一是从金融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主要是从保障信贷供给、延展还款期限、加强融资担保等方面加大支持。在保障信贷供给方面,省财政统筹整合3亿元,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在延展还款期限方面,对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延期期间免收罚息。在加强融资担保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按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银行给予延期还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期还款期间免收担保费和再担保费。

    二是从财税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主要是从鼓励粮食生产、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生产服务、减轻主体负担等加大支持力度。在鼓励粮食生产方面,除了继续对中稻晚稻进行稻谷补贴以外,今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早稻,纳入稻谷补贴范围。在恢复生猪生产方面,支持市县政府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2020年底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按新增产能给予一定补贴。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根据整合资金情况和新增产能情况制定)。在发展生产服务方面,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每亩最高可补贴100元;提供环节服务的,每亩可补贴10至20元。具体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在减轻主体负担方面,主要包括落实蔬菜和鲜活畜禽及其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2020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报省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缴纳税款;从2月至6月,免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按照规定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费的,可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收3个月租金,再减半征收6个月房租。

    三是从社会保险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主要是落实44个县(市、区)规模化育肥猪保险政策。同时,将油菜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实现应保尽保。

    四是从用地和项目建设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在用地方面,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明确新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镇产业发展用地。同时,支持各地开展“点状供地”,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在项目建设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承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技推广、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财政支农项目,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这条支持政策,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也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完全可以有所作为。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国新闻社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什么样的重大举措?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坚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编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结合我省实际,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计划,推动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乡村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提升计划。深化拓展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重点培育一批综合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产值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做大做强我省万亿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二是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计划。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个“有合法登记注册、有适度经营规模、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先进生产技术、有稳定主导产业、有良好经营效益”的“六有”家庭农场。每年在“六有”家庭农场中遴选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三是实施农民合作社培育提升计划。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个“有健全组织机构、有具体章程制度、有统一生产标准、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合理盈余分配、有一定品牌影响”的“六有”农民合作社。每两年认定一次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联)社,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1-2个区域性、行业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升计划。推广“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六有”社会化服务规范模式,在每个乡(镇)重点培育提升1-2个专业化服务组织。

    农民日报记者:如何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董慧丽:

    当前,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共有融资担保公司247家,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103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142家。截至3月末,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在保户数8.4万户,在保余额1483.8亿元,其中支农支小在保余额近900亿,占比60%,为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疫情发生以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积极作为,已为全省近1400家受疫情影响较大、急需融资支持的小微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4亿元,同比增长2.5倍,对支持我省粮食、茶叶、生猪、小龙虾等产业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针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在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面,我们提出:一是降低担保费率。按照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延期还款免收担保费和再担保费。二是提高信用担保额度,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单户担保额度最高可提至1000万元。三是创新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养殖保单等纳入可接受押品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特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主业、回归本源,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加快经济恢复发展发挥更好作用。

    中国日报记者: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在家封闭了 很久的小朋友们也都按捺不住,纷纷要出门活动了。现阶段主要有哪些儿童群体中常见的传染性疾病与新冠肺炎症状类似?我们该如何预防呢?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谢谢您的提问。

    根据我省往年的传染病监测情况显示,在儿童这一群体中,现阶段正是流行性腮腺炎,水痘和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这些疾病都有发热的症状。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感染引起的,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传播,前驱症状可出现发热、头痛、无力、食欲不振等,然后出现唾液腺肿大,通常可见一侧或双侧腮腺肿大,整个病程大约1-2周。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也是通过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染,传染性较强,初始表现为发热、全身不适、食欲不振等症状。1-2天后开始出现皮疹,伴有瘙痒,先出现于躯干部,继而向面部及四肢扩展,四肢末端较少。2-4天后,皮疹开始结痂,数天后痂皮脱落。

    手足口病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包括肠道病毒EV71型、柯萨奇A组16型、埃可病毒等。主要通过密切接触病人的粪便、鼻咽分泌物、唾液及接触被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玩具、餐具、奶瓶等物品或环境而感染。感染后,会出现发热、口腔粘膜疱疹或溃疡、手、足、臀等部位皮肤出疹等症状,少数患者会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如果孩子出现发烧、食欲不振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查清楚是什么疾病后,再对症治疗。

    预防儿童常见传染病,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是很重要的。首先,带孩子外出活动时,还是要戴好口罩,如果孩子比较小,不愿意戴口罩,可以把孩子带到空旷远离人群的地方适当活动;其次,是要勤洗手,尤其在触摸口鼻前、进食或处理食物前、如厕后、更换尿布或处理被粪便污染的物品后,应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三是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都可以通过接种相应疫苗的方式进行预防。

    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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